“第一全城戒嚴要持續下去,而且只能夠更加嚴謹,絕對不能放松。”
這一點李東林是絕對要堅持的,不管案子能不能在5天內偵破,首先要保證的一點就是槍械和子彈絕對不能夠流出青州市,尤其是不能夠進入到上級,這是鐵的紀律和要求,如果這一點沒有看到的話,那整個中案組都是大罪。
說實話,昨天晚上接到這個案子的時候,李東林心里壓力是極大的。
案子好破和不好破單說現在犯罪嫌疑人手里面有大殺器,那就說明對方是有反抗能力的。
這不像他們以前爭冠的一些殺人案,一些縱火案,一些大案要案犯罪嫌疑人只是狡滑,但是對于警方這邊的人員和生命安全是沒有威脅的。
但是這些案子完全不一樣,無論是抓不到對方還是尋找到對方蹤跡也好,這個犯罪嫌疑人處于極度危險狀態。
對方手里面有搶劫過來的高傷害武器,除此之外還有一把手槍,這柄手槍就是對方襲擊工作人員作案工具,這把武器在現場也是沒有找到,也就是說對方手里現在不止一把武器。
昨天晚上收到相關信息之后,李東林這邊立即讓青州市公安局把相關的詳細信息傳遞給了省廳這邊,省廳這邊也找到了相關的心理測寫專家對這名犯罪嫌疑人進行心理測寫。
側寫的結果雖然比較模糊,但是有一個比較共同的確鑿的點就是這個人絕對是非常謹慎小心而且特別狠辣。
這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夠做到的。
而且現在武器管理如此嚴格的情況下,對方是怎么拿到手槍?
還有一個就是對方竟然敢明目張膽殺人,就意味著有強大的心理素質。
另外,就是犯罪嫌疑人搶武器到底要干什么?
犯罪嫌疑人手里邊有一把手槍,而且也有子彈,那么對方如果要搶劫的話,憑著這把手槍在現在這個社會條件下應該就已經足夠滿足他的需求了。
但是對方并不滿足于只有手槍。
所以對方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是為了以后搶奪更多的錢財嗎?還是說有什么其他的社會報復性心理?
這些判斷目前來看都是存在可能的。
那些案子都是震驚全國的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為了搶劫錢財為了形成震懾,為了錢財。
怎么會發生這樣的案件?
但是即便這些案件搶劫到的子彈也就是二戰釋放,不是像現在把整個倉庫基本洗劫一空,這太可怕了。
“第二就是咱們青州市公安局的武警要全部集結待命,一有消息立即組織行動。”
對方手里至少有三把槍,400多發子彈是一個極度危險的任務,如果發現對方的蹤跡的話,那必然需要武警出手,這一點是沒有什么疑問的。
“第三,所有相關案件的視頻資料,還有昨天晚上你們做的一些記錄全部都交給宋明光這邊我們現在就對現場進行第2次勘察。”
“是,請李處長放心,我們一定按照重案組這邊的部署推進,工作相關的材料馬上就可以移交,另外關于戒嚴的情況我向梁局長做完匯報之后,一定按照重案組的指示嚴格執行。”(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