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組人是王兆凱這邊親自帶著的,當然如果這兩個人確實拿了那批黃金的話。
那么他們住的地方來講應該就是羅建國的院子,從那個院子一直到案發現場所有的道路可能藏匿東西的地方,王兆凱這邊全都帶著人重新又走了一遍。
當年搶劫發生的案發地點在一處道路橫跨橋
這是當年對方精心策劃選擇的地點,因為在這個
加上道路上又沒有監控,而且這三個人是騎著自行車從其他地方小路來到主。路上來的,所以也沒有監控拍到他們來。
然后當時在路上設置了路障,實際上就是埋了幾個釘子。
搶劫結束之后,兩名劫匪和警方對峙,當場被警方擊斃,另外一名劫匪騎著自行車,帶著100多公斤的黃金離開。
一直到2公里外才被警方一槍擊斃。
當時案件發生后,刑警大隊這邊高度重視王兆凱他們是全員出動。
第3名劫匪被擊斃的時候,警方沒有在他的自行車上發現黃金接著就從對方離開案發現場,一直到被擊斃的這一段距離的2公里路上進行尋找。
可以說這2公里路上基本上警方是絕地三尺的,但是也沒有找到這個黃金。
后來王兆凱參與過這批黃金的搜索,然后又以案發地點和第3名劫匪被擊斃為半徑。
做一個扇形的全面搜索,但是依然沒有什么發現。
現在王兆凱等人帶著一幫人再次來到當年的案發現場,這里并。沒有發生什么變化,道路依然是那個道路,橫跨橋也依然是那個橫跨橋。
當年有人提議過以案發現場和第3名劫匪被擊斃的地點為半徑畫圓整個范圍內進行搜索,但是有些領導沒有同意。
因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對方從離開案發現場騎車離開這一段時間并不長,大概也就是十分鐘的樣子。
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案發現場又沒有第3個人出現,也就是說這批黃金一定是第3名劫匪利用自行車給帶走了,那么這么短的時間內,對方按照當時騎自行車的速度來說,也就是10分鐘從案發現場逃到了對方被擊斃的地點。
如果以案發地點和第三名劫匪被擊斃的距離為半徑畫圓的話,就意味著劫匪有可能從不同的方向出逃,并且把黃金賣掉,但是這種可能性沒有。
因為劫匪逃離的路線是確定的,而且是很明確的。
因為他在前面逃,后面警方對峙將兩名結尾擊斃之后直接就追捕過去了,然后在追捕的過程當中把對方給擊斃了。
對方根本沒有時間去去別的方向把這個黃金藏匿掉,所以當時按照扇形面積來搜索的話,已經是擴大范圍了。
而且在案發現場并沒有發現任何第4個人存在的痕跡,所以警匪是確定只有三個人的。
而且警方在處理劫匪尸體的時候,在他們的身上還發現了這次搶劫的計劃方案,還有一些圖紙等等。
在主謀也就是這一家黃金店的副店長的家里面還發現了他們準備作案的一些制造土槍的工具。
雖然劫匪的家人并不知道這些人準備搶劫黃金,但是根據劫匪家人描述的一些情況可以確定的是,這三個人在案發當時的前一段時間確實經常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