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李強具體交待了兩個人認識的時間,之后的關系等信息。
“我們住在一起……是在八月份吧……”
“具體時間我忘了。”
兩個人認識兩個多月后正式的確認了關系,李強在他馬艷萍身上花了3萬多塊錢。
很快,馬艷萍也終于答應了和李強在一起。
但是李強在市里面有女朋友,家里面也有媳婦和孩子,所以他不可能把馬艷萍接到家里來住,正好他認識的一個狐朋狗友,就是趙海濤在郊區租了一個農家院。
“我當時就騙馬艷萍說那個院子是我自己買的,為的就是以后拆遷。”
當時趙海濤已經搬離了那個院子。
李強在院子里邊過來查看一下環境還不錯,然后添置了一些東西,大概收拾了一下,就和馬艷萍兩個人一起搬著住了進來。
開始的一段時間,馬艷萍和李強的關系很好,在那個院子里面著實度過了一段很愉快的時光。
但是好景不長。
李強在馬艷萍面前打造的人設是一個老板,但是馬艷萍和他在一起之后才知道,其實李強并沒有什么錢,他也沒有什么經濟來源和收入。
李強甚至每次花錢都要跟別人要,而有一次馬艷萍偷看李強的手機,才知道李強有了家人,有孩子有老婆,甚至還有幾個小三兒。
他所有的開銷都是這幾個女朋友給他的,這讓馬艷萍感到自己被騙了。
“馬艷萍知道我的事兒之后就鬧著跟我分手,不過后來我又哄了哄她也就好了,她還是沒有離開,一直跟我住在那個院子里。”
李強雖然不是什么老板,但是李強會說話又知道關心人對于馬艷萍這種處處茅廬剛從農村來到城市里的女孩子而言,根本抵抗不了。
不過,后來兩個人的好日子也沒有過長。
李強之所以找馬艷萍當女朋友,主要是看中了馬艷萍年輕漂亮。
這些年來李強雖然有不少女人,但是李強從來沒有遇到像馬艷萍這么年輕漂亮的。
和馬艷萍在一起,讓她有一種重回到青少年時期的感覺,有了一種談戀愛的感覺。
但是談戀愛是需要花錢的。
李強沒有什么經濟來源和收入,就靠著其他幾個女朋友給他打錢,這樣的話他根本無法支撐得起馬艷萍每天晚上都要去慢搖吧玩的消耗。
“我年齡畢竟大了,不可能每天都去玩兒,所以有的時候他自己去玩兒,我就在家里呆著,等馬艷萍自己回來。”
結果,不到半個月,李強就發現不對勁兒了。
“有一天晚上馬艷萍想要出去玩,我尋思他就出去轉轉就出去吧,我知道他一定是要去慢搖吧,但是我那幾天身體比較累,我就沒有去,結果院子外邊來了一個轎車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