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時間上來說,應該是和案發時間后唐軍離開出租返回旅店的時間比較吻合的大概是兩點來鐘。
“我的意思是先找,如果對方把鞋子處理掉,那么扔進這個池塘是很有可能的,從時間上來看,第2名死者張麗麗的死亡時間是在凌晨1點多。”
根據案發時間線來判斷,如果唐軍是兇手的話,對方在凌晨一點多鐘的時候殺死了張麗麗,然后對兩人的尸體進行焚燒,這個過程大概是十幾分鐘到半個小時左右。
也就是說凌晨兩點來鐘的時候,對方很有可能離開了,正在返回自己居住旅店的路上。
之后3:00的時候,因為濃煙比較大,被嗆醒的租戶之后給房東賈德林打了電話。
陳江認為從時間節點上來看,對方很有可能就是把鞋子扔進了池塘里面。
“同意,派人先去池塘里邊打撈。”
電話那邊,陸川收到了陳江的請示之后,決定同意對方的進一步行動。
以陸川對足跡鑒定分析的經驗,基本上在他這里已經鎖定了唐軍就是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夠找到那雙鞋子,就能夠擊破唐軍的謊言。
找到鞋子之后,一方面可以吻合鞋印上的花紋同時可以對鞋子里面進行一些微量物證提取,對方如果穿過,那么一定會留下一些皮屑,通過微量物證鑒定就能夠得出dna信息跟對方的對比之后,就能夠鎖定這雙鞋到底是不是唐軍的。
到時候有了鐵證在手,唐軍想要反駁就不太可能了。
7條路徑里面有兩條路徑已經被排除了嫌疑,陳將把這兩條路徑的4個人都調了回來。
加上發現經過池塘這條路徑的幾個人一起下去打撈,至于另外4條路徑的人還在繼續調查。
池塘雖然已經清理過,但是下水之后還是有些臭氣熏是池塘,但是感覺也還是一樣的是臭水溝,但是沒有辦法干警察就是這個樣子。
兩年前陸川他們處理一個碎尸案的時候,為了找到證據。10來個警察在化糞池里邊打撈人體組織,也得這么干,不干不行。
所以說相比較去年的那個破案過程,這一次在臭水溝里面打撈鞋子,應該說是小意思灑灑雨的事。
陳江這邊安排人打撈鞋子的時候,孫彪便進展很不順利。
距離較近,能夠步行到達的幾個加油站孫彪這邊的人基本上已經排查完畢了,通過尋訪通過調查監控都沒有發現有類似于唐軍這樣的人出現過。
唐軍如果來購買汽油的話,量肯定不是特別大。
對方又不開車也不騎摩托車,所以他這種私自來購買汽油的話,大多數人的印象都會比較深刻,因為這種情況比較少一些,但是加油站里面的所有人員對于唐軍這樣的情況都沒有什么影響。
只有一個加油站里面有個人來買過散裝汽油對方購買的量也很小,但是這個人就住在加油站隔壁,買汽油是為了給噴燈裝汽油。
這個人和加油站的人本來就認識,經過確認之后對方也確實沒有嫌疑。
事情的轉機來自于王兆凱這邊詢問唐軍居住旅店老板的一些情況。
在三天前,這個老板曾經打過報警電話。
當時這個老板打報警電話的原因是說自己停在路邊的摩托車里邊的油被人給偷了。
因為這個老板在4天前的時候給摩托車加滿了油,但是第2天把摩托車騎出去的時候,油量顯示只剩下了2/3有1/3竟然都沒有了。老板記得很清楚,自己當時加滿了油花了180塊錢,怎么可能就從加油站騎到家里面就1/3的汽油就沒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