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案件發生已經過去了一天一夜的時間。
截止到目前為止案件發生的時間順序已經摸清楚了,犯罪嫌疑人大概率是躲在了出租屋內,紳士殺死了王萌萌之后叫王萌萌的尸體藏在了床箱里面。
整個床上有兩個格擋。
兇手是把尸體藏在了其中一個格擋內,然后用床上的棉被把尸體包裹住,他這樣做的主要原因應該是為了防止血液流出,從而不被后來進入的人發現。
之后兇手應該藏在了另一個隔檔內。
兇手殺死王萌萌的時間是案發當天的,下午5:00處理完現場之后,兇手藏在了冰箱里面。隔壁就是王萌萌的尸體。
下午7:00左右的時候,劉玲玲從外邊回來洗了澡,拿了衣服之后,在將近8:00的時候離開了出租屋。
在整個過程當中,兇手大概率就是在床箱里面,但是對方并沒有對劉玲玲下手。
反而是晚上11:00左右的時候,張麗麗從外面看電影,回來之后被犯罪。嫌疑人殺死在房間內,只是和王萌萌相比,犯罪嫌疑人殺死張麗麗的手法是采用窒息方式導致對方死亡的應該是掐死的,而王萌萌是被刀給捅死的。
陳江做出兇手,應該是張麗麗和王某某兩個人的共同交際人,這個決定是有依據的。
“兇手當時藏在房間內,他完全有可能或者說是有能力對劉玲玲下手,但是對方在劉玲玲。出租屋待的時間這么久的情況下,都沒有對對方下手,說明劉玲玲并不是他的目標。”
陳江繼續分析。
“另外我懷疑兇手應該是認識劉玲玲,王萌萌和張麗麗三個。因為按照我們目前的推測來看,兇手在殺死王萌萌之后,把他的尸體藏在了床上的其中一個疙瘩內,而他就躲在尸體旁邊的另一個格擋里面。”
“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兇手應該是判斷不出來出租屋里面進來的人是誰的,但是他并沒有殺死劉玲玲,反而殺死了張麗麗,我認為他應該是從聲音上聽出了這兩個人的身份,也就是說對方應該是能夠從聲音上分辨出劉玲玲和張麗麗的區別的。”
“那就只有一種可能,兇手認識這三個人。”
對于陳江的分析,大家都是比較認可的,從目前得到的這些情況來看確實如此。
如果兇手連殺三人,那么這些細節就不能夠給與這樣的判斷,但是兇手殺了,王萌萌又殺了,最后進入出租屋的張麗麗反而放過了中間進出出租屋的劉玲玲,那就。說明兇手的目標很明確,就是奔著王萌萌和張麗麗去的。
第2天一早的時候,有關王萌萌和張麗麗兩個人的dna信息比對,結果也已經出來了。
案發之后在劉玲玲這邊確認床上的手機是屬于王萌萌和張莉莉的兩個人。之后就聯系到了這兩個人的老家。
當地警方采集了兩個被害人直系親屬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