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你為什么沒在自己的房子住?”
陳江負責審訊。這是警方懷疑劉玲玲有可能是兇手的最大一個疑點。
因為房子是劉玲玲租的,但是對方竟然在案發當晚沒有住到房子里面,這就很奇怪。
而關鍵問題是對方從監控視頻上來看,他是早晨七點多鐘離開自己租住的房屋的,而且同時跟著走的還有另外一個人根據辨認這個人就是張麗麗。
兩人走之后,劉玲玲在7點多的時候又返回了一趟。
而這一次她是獨自返回,回來之后大概兩個小時就離開了,也就是說對方離開的時候應該是晚上9點多。
“我去我閨蜜家住了。”
“哪里,能為你證明嗎?”
“當然能了,他就在永樂門那邊租住的房子,我昨天晚上一直都跟他在一起。”
“那你能說說王萌萌和張麗麗為什么會住在你租的房子里嗎?”
“是這樣的……”
之后劉玲玲提供了整個王萌萌和張麗麗來一套房子。居住的全部過程和他為什么昨天晚上7點多返回了出租又在9點多離開的事情。
原來王萌萌和張麗麗經常在劉玲玲這邊居住三個人關系很要好,又在同一家電子廠上班。
王萌萌一星期之前和自己的男朋友分手了之后,心情很郁悶,跟他一起同租的女伴也在前兩天搬走了。
王萌萌不敢自己一個人住在租住的房子里面,所以就給劉玲玲說要來她這邊住。
至于張麗麗以前經常在劉玲玲這邊住,他們三個住在一起的時間,一個月里面差不多有個七八天左右。
至于劉玲玲為什么昨天晚上沒在自己的房子里住,是因為他另一個閨蜜也是電子廠上班的朋友,和自己男朋友吵架了,所以讓她過去陪一陪她。
“昨天上午的時候我們幾個都放假,我和張麗麗兩個人早晨起來之后就出去逛街了,王萌萌喜歡玩手機,讓她出去她也不出去,就一直在房子里面玩。”
劉玲玲開始解釋自己為什么會在晚上七點多回來,又離開了。
“我是7點多回來的,當時回來我也拿了一些換洗衣服,然后我還洗了個澡。”
“但是當時我們并沒有看到萌萌。”
原來劉玲玲昨天晚上7點多回去的時候,并沒有看到王萌萌。
“我一開始以為他已經回去自己房子住了,也就沒太在意,給他打電話的時候才發現他的電話在床上放著還留了信息。”
根據劉玲的所說,昨天晚上他回去的時候在床上看到一張紙紙上畫了個箭頭,指著手機,當時手機并沒有上鎖,打開時候發現里邊寫了一行字,我回自己家了,你們在這慢慢玩兒吧。
“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沒有多想,但是后來才發現不太對勁,王萌萌特別喜歡玩手機,他是個手機控,而且回到自己家,他怎么可能不帶自己的手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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