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當時現場的處理,張超是比較有信心的,他把現場處理得很干凈,關鍵是他在現場待的時間并不長。
從進到王紅家里邊和王麗麗發生沖突之后把對方掐死,整個過程也不過就是十幾分鐘的時間。
而就為了這十幾分鐘,張超在那個家里面待了幾個小時,就是為了清理到自己所有的痕跡。
實際上張超殺完人之后很是忐忑了一兩天,他就怕警察找到他,怕他自己有些痕跡沒有擦出干凈,留下指紋或者是足跡等等,包括自己的毛發。
但是過了兩三天之后發現沒什么風吹草都沒有,沒有人聯系他,也沒有人問他,甚至警方連一個電話都沒有,他就覺得這件事情有可能穩了。
畢竟當時他把王麗麗直接完之后放進行李箱帶走偽造的就是王麗麗失蹤的這么一個情況。
而失蹤案并不一定就是殺人案,人失蹤了什么情況都有可能發生,不一定就是這個人死了。
而且張超另一個讓他比較肯定自己沒有什么大大問題的,就是他跟王麗麗本來并沒有什么過多的接觸。
兩個人甚至連互相的電話號碼都沒有,他和對方也只是見過兩次面。
至于他跟王紅的關系,實際上兩個人只是曖昧的聊過幾次天,有那么個意思,想要干一炮,但是接觸的實際也不多。
另外就是那個小區外面和里面都沒有監控,門口的那個保安老大又是迷迷糊糊。所以自己當天晚上的行動應該沒有誰發現才對。
這些年來張超不是在犯罪就是在犯罪的路上,反正沒干什么正經事兒來的。錢也全都不是正道,所以他很清楚警方調查的一些慣用手段。
不管是什么案子,都是從被害人的人際關系開始查,只要現場沒有特別指定性的證據,那就是一步一步的梳理人際關系。
自己和王紅也好,和王麗麗也好,都沒有較為過密的人際交往,所以警方找到自己是不是只是例行盤查。
如果自己交待了,那警方案子就算破了,后邊就是要找證據而已。
可是如果自己不交代,警方真的只是懷疑自己剛剛那個看似領導的警察。在自己面前故意說的有什么證據,那就是為了嚇唬自己,讓自己開口的話也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警察就是愛玩這種小伎倆張超太清楚不過了。
可是如果對方真的掌握了證據呢,那個警察說的,如果是真的呢,對方真的在拖把桿和菜刀柄上提取。到了所謂的自己的細胞,那么自己是不是就真的暴露了呢?
張超畢竟不是警察。
他干這些小偷小貓和警察打交道比較多,在網上也查了一些信息資料,但是對于真正的刑偵系統,不要說他了,就是一般的民警都不是特別清楚,里邊的彎彎繞繞,還有一些技術細節。
所以他對關于從拖把桿和菜刀柄上提取到自己細胞,然后鎖定dna信息的這種事情,感覺特別荒謬,怎么可能嗎?
所以到底是坦白交代還是抗拒從嚴,張超現在拿不定主意。
而對于張超這種情況,王兆凱心里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