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強先是強調了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又說道:“我不知道她是在什么地方被害的,但是張歡的出租屋我知道在哪,可是我從來都沒有去過。”
“我每次帶她都是出差出去或者是在酒店,總之我沒有去過他或者是我其他幾個秘書住的地方。”
其實張歡上次做手術辭職是王立強這邊做的規矩,所有人不管干什么,只要是離開單位一段時間,必須先辦辭職,回來之后再辦入職手續。
因為王立強吃過這方面的虧。
10年前的時候他這邊有一個員工當時就直接走了,也沒有辦離職手續,結果回頭之后把公司又給告了。
說公司沒給他交社保。
雖然沒有到打官司那個程度,但是王立強這邊請了律師,根據律師那邊的說法,人家只要告這種事情,他就一定會是公司輸。
因為對方沒有辦離職手續。
所以,不管是誰,王立強就立下了這個規矩。
王立強這邊提供的信息的非常細致,從張歡入職以來,兩個人之間的關系一直到他這次離職中間的很多犧牲王立強都做了說明。
他和張歡之間說實話,就是為了滿足各自的需求而已。
當然他和張歡之間和別人還有一些不一樣,因為張歡來的時間比較長,已經三年多了。
他每個月在張歡身上都要花兩三萬塊錢,當然不是通過工資卡的形式,而是通過微信轉賬的形式。
因為如果通過工資形式發放的話,上稅還不說容易落到把柄,所以每次王立強都是通過微信給張歡轉賬。
不僅僅是張歡,其他三個女秘書也是如此。
“警察同志我可以很負責任的講,不僅僅是張歡,我辦公室的其他秘書也是一樣的,我們之間完全是自愿的,不存在違法行為,而且我的妻子也知道這件事情。”
“而對于張歡的遇害,我表示非常遺憾,但是他的危害和我確實沒有任何關系。”
王立強這邊的調查很快就結束了。
案發當天他確實不在天州市,這一點很好調查。
王兆凱這邊在跟王立強溝通的時候,他的貼身秘書也在外邊接受另外一名刑警的詢問。
兩邊的信息是能夠對應上的,所以王立強這邊基本上沒有問題了。
至于王力強所謂有沒有買兇殺人的動機,陸川也好,王兆凱也好,都認為不太存在這個可能性。
張歡做隆胸手術的費用其實就是王立強給的,他做這個手術也是王立強要求的。
所以王立強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兩個人的關系暴露而對張歡采取什么措施。
畢竟他的老婆管不了他,更何況王立強的女人也不僅僅只有張歡一個。
所以案件又回到了張歡租住的小區這邊。
從目前來看張歡的人際關系是比較簡單的,從公司這邊并沒有發現有什么人有作案嫌疑,那關鍵就是張歡所在小區里面的情況。
王立強這邊剛剛走不到半個多小時,小區那邊調查監控的刑警就給陸川打了電話,說那邊有了一定的線索。(本章完)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