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馮要求昌達集團簽署一份協議,保證將來不侵害健華醫藥研究院的利益。
葉佳怡覺得這項要求太過分,如果健華醫藥研究院有什么不放心的話,跟跳槽的當事人史曉東簽個協議倒可以理解,但昌達集團沒有義務向健華醫藥研究院作出任何保證。
“昌達集團不是那種沒有職業操守的企業,我們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再說,在員工跳槽這件事情上,昌達集團跟健華醫藥研究院沒有直接的利害沖突,讓我們簽署那樣的協議,有點主次不分。昌達集團跟健華醫藥研究院的唯一聯系,只有YHM項目的合作協議。”葉佳怡拒絕了老馮的要求。
“葉總,畢竟當事人跳槽到昌達集團,如果他將來在你們那里的工作侵害到原單位的利益,難道你們沒有責任嗎?”
“從原則上講,昌達集團真沒有責任,那完全是健華醫藥研究院跟跳槽當事人之間的事。但是,昌達集團作為一家堅守職業道德的企業,當涉及到具體工作時,我們會及時提醒當事人,讓他不要觸碰原單位的利益。”葉佳怡道。
畢竟史曉東是主動跳槽過去的,老馮覺得昌達集團能做到這一點,也算照顧了健華醫藥研究院的關切。因為已經同意放人,再在這種細節上糾纏,就顯得有點啰嗦了,“好吧,但史曉東必須跟單位簽一份保證協議,否則他不能離開。”
從葉佳怡這里知道交涉結果后,關云天覺得健華醫藥研究院對史曉東的要求也不算過分,“他在那里工作了十來年,也許還做過其他工作,他不應該把在健華醫藥研究院的工作成果帶到昌達集團,咱們也沒想不勞而獲。”
關云天告誡史曉東,如果要想順利離開原單位,最好按照要求,跟健華醫藥研究院簽署一份保證協議,否則,事情還有麻煩。
“關總,我在健華醫藥研究院畢竟工作了十來年,如果以前做的工作一點也不能碰,不就浪費了嗎?”史曉東很不甘心。
“以前你是健華醫藥研究院的員工,無論做了什么工作,用的都是單位的資源,取得的成果自然要歸原單位所有,今后到了昌達集團,就算白白浪費掉,也不能再碰以前做過的事,這是原單位對你的要求。”關云天道。
“也就是說,到了昌達集團以后,要另起爐灶,從新開始?”
“對了,從新開始,不動健華醫藥研究院的一草一木,免得招惹是非。”
“可是關總,做研發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另起爐灶,從新開始,要取得成果需要一些時間啊!”史曉東不免有些惋惜。
“那沒辦法,要想平安無事,就得跟以前做過的工作一刀兩斷,不過史工也不要有顧慮,昌達集團從來就不做殺雞取卵,急功近利的事,我們不著急,等得起,昌達集團知道按科研規律辦事,不會給科研人員太大的壓力,只要你們潛心科研工作就好。”
......
跟原單位簽訂保證協議后,史曉東終于得到放行,關云天和葉佳怡又采用類似辦法,從最初選定的康源藥物研究所引進了另一名藥物研發人才鄒博士,現在,史工和鄒博士構成了昌達集團醫藥創新團隊的基礎。
和其他高管一樣,昌達集團決定對史曉東和鄒博士實行年薪制,他們的工資相當于原單位的六到七倍,住房標準是原單位的一點五倍,無論薪資和福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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