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就擁有美貌,但更叫人無法阻擋的是她無往而不利的魅力,比她更美的人還有很多,但誰不比她顛倒眾生;不管她是何等裝扮、不管何等神情,只要她愿意給予一個眼神,就足夠叫人如同飛蛾撲火一般失卻理智,只留下匍匐在她面前本能,恨不得刺破胸膛剮出心臟捧在手上獻給她,任她踐踏都不后悔。
而且她不正常,她天生具備情感缺陷,這種不具備愛之能力的病態,又使她呈現出一種非人的美感。
沒有人能在她面前保持冷靜,沒有人能逃離她的索取與掠奪。
早些年,在她沒有遇到埃爾羅赫斯特之前,她走到哪俱都是腥風血雨。
多少人想將她據為己有,多少人妄圖鎖住她的腳步。
她比美神更加浪蕩,比魔女更加狡黠,她玩弄人的情感,她踐踏人的尊嚴,她貪婪地索取著一切感情,她毫不留情地掠奪所有的愛憎。
火焰燒了她滿身,將她的瘋狂愛慕者燒毀的同時,也必將毀滅她。
直到她突如其來的結婚。
她愿意與赫斯特先生締結婚姻,在上帝面前發誓忠于彼此,就像是魔女褪下夜的華裳,美神披上了黎明的新裝,她便與過去的自己完全割裂。
天生的感情缺陷得不到治愈,她的渴愛之心永遠得不到滿足,只能說赫斯特先生終究做到了給予她全部的足夠的愛這份愛能叫她借以支撐空洞的心房,才促成了她去改變。
“她比以前要好太多了。”薩曼莎如此感慨道,“赫斯特先生功德無量。”
而道格拉斯瓊斯靜默地盯著身前的紅酒杯。
清澈透亮的酒液在杯中靜謐流淌,就像晃動的時光,他忽然伸出手,握住酒杯,將它一飲而空。
不,他譏諷又平靜地想道,是我。
做到那一切的明明是我。
最初的故事,大概要從一段不可思議的旅程開始說起。
道格拉斯瓊斯并不是一個討人喜愛的孩子。
即使他從小就長得很好看。
淺金色的頭發,灰藍得如同冰層般的眼睛,就像神話中的精靈,神在創造他的時候確實給予了厚愛。
這種美麗甚至給了他一定的優待他得到女王的喜愛,不但可以自由出入宮廷,而且可以與女王的孩子們得到同樣的地位,接受同樣的教育。
伴隨著他的除了鮮花陽光,還有無窮無盡的歆羨,很長時間人們提起他,總是在背后竊竊私語,那個“好運的瓊斯”。
可是從來沒有人問過他,喜歡束縛還是自由,喜歡高貴還是平凡,喜歡宮廷的花團錦簇還是郊區的荒野風聲。
那時的他還遠沒有后來的紳士風度,也不懂得在各種場合做正確的事,他年少輕狂、孤高任性、憤世嫉俗,他的傲慢與不群無時無刻不在刺痛旁人與自我。
文學是他的避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