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長頸鹿的尾毛換來酒館后,就和一個長發披肩的少女簽了一份口頭合約。她是我在林子外圍徘徊時認識的人,那時候,我從來沒有想過會和她有什么交集。不僅因為她生著和小鎮里的人類一模一樣的紅色器官,還只為避及于她骨子里刻著的那份食言而肥的貪婪。
她的身段又大又高的,臉盤也又大又圓,按人類的審美來算,是很多男人喜歡的那種雍華。
我還在林子邊緣徘徊的那會兒,她就愛跟我說:“你的個頭又小又干,皮膚又和我們生得不一樣,就像只老鼠尖嘴猴腮!”
每每點到此處,我的臉就真的會呈現出一種鐵青的色澤,眼睛也不停打轉,似乎馬上就能從上顎鉆出纖細修長的胡須。
她又會接著說:“你應該多打扮打扮,可以采些漿果來把嘴皮涂成粉白,再買盒胭脂來著遮蓋你的臉!”
“你看!我藏在衣服里的皮膚都彌漫著漆黑的色澤,但臉和脖子卻透著氣血,就全靠它們!”
為了把我的小酒館更好的維持下去,我就得擠出一口黃牙,咧著嘴編纂謊言對付她。
“我有三盒胭脂擺在床頭,就在林子外的城市里。還有繡著金雕的眉筆倒插在紅瓷磚淬煉的屋檐,我曾經也涂著色彩,只是我忘了把它們拿到林子里來!”
當我把這話說完,她就會神情狡黠,捻著我的衣服袖口,興高采烈地尖叫,發出類似竹蟲一樣的“絲絲聲”,然后盤算著用什么法子哄我帶她到城市,把這些裝進她的口袋。
我利用她喜貪便宜這一特性,巧妙地編出許多天花亂墜的經歷和冒險,抬高自己曾經在城市的品質,讓她心甘情愿為我的酒館花氣力。當然,我偶爾也會許諾些東西給她,盡管這些東西也是要在許諾她后,現去尋得的。但我總還是能拿捏得住。所以,她對我口中那些亦真亦假的杜撰深信不疑,勤勤懇懇地伏在館中洗杯收碟。
不過由于當時我一門心思都撲在酒館旁邊那棟大樓里的一本書籍上,就在她洗杯收碟的日子,幾乎沒有經管過酒館一天會來多少客,廚房又會燃幾次火。
只心心念念地比劃著最好尋得書籍的路徑,比劃勤了,就在大樓前描摹起來,一遍一遍,如此往常。這些生活看似充裕明朗,實則對我空洞乖張的性子沒有多大改變。
“我想去山對面的森林看看!”
在某天霧氣彌漫的早上,我剛從大樓外描摹完回到酒館,這個雍華的女人就一臉嚴肅地對我說。
起先,我以為她只是為了再從我這里得到些諾言。所以就毫不在意地回應她:“你不想去城市了嗎?我在城市可有著一座宮殿!”
“不想!”,她堅決地否定了我。
但此時的我還是沒有意識到問題嚴重性,只以為她和往常一樣為了得到十里外鐵杉樹上的野蜂糖,在與我使小性子。
“我明天會繞遠路,去高粱地里割高粱,途中會經過菠蘿田,聽他們說,那里的菠蘿可比樹上的蜂糖甜!”
“我今天下午就要走了!會有一個男人來接我!”
“什么男人?”,我終于察覺到了不對勁,一臉茫然地問道。
“我以前住的山坡上摘枇杷認識的人!他的臂膀結實可靠,他買了船票來接我,今天下午就到!”
“我在城市可有一座宮殿,往后你可是那座宮殿的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