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律師向法官提交了在葉康志出國的這兩年里,和孔黎的電子通訊記錄,以及孔黎向他國外的卡號里,所有匯款的項目清單。
電子通訊的記錄里,有很多夫妻倆關系和睦,感情如常的話語。
而馮律師卻說這不能證明什么?因為電子通訊本身就不足以證明什么?
即便和孔黎交流的是葉康志的賬號,也不能代表就是葉康志本人和她交談的。
很有可能是賬號被盜了,是別人利用葉康志的賬號和孔黎聯系。
至于卡號上定期匯入的款項,也只能證明孔黎單方面給他匯過錢。
而葉康志只是知道自己的卡里,有時會多出一些錢來,并不知道是誰匯給他的?
還以為是自己的獎學金,或其他的財務進項。
對于這樣的說說法,了解內情的人都怨聲載道,孔繁羽更是氣的咬牙切齒!偏偏她又不能說什么?除了生悶氣之外,根本做不了什么?
孔黎心里是既失望又憤怒!渾身都在止不住的發抖!
沒想到自己為丈夫付出了一切,最終換來的卻是這樣的否定!
此刻此刻,凡事了解內情的人都感覺,和這樣一個無情的丈夫鬧到離婚的境地,真不知道是禍還是福?
開庭后氣氛就不佳,雙方律師互不相讓,唇舌之戰火藥味正濃,令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氣氛逐漸升級。
原告律師歪曲事實的辯護,可以說是狡辯,讓人不由得就火大。
當于律師提交了最后兩份物證時,馮律師的說法更是讓人氣的想把他痛打一頓。
“法官,我這里還有最后兩份物證,一份、是我的委托人孔黎女士,2011年5月20號,在本市醫院打胎的病例記錄,時間是兩年前,也就是原告葉康志,留學剛兩個月后的。
根據病例上的記錄,當時孔黎已經懷孕9周,剛好是兩個月多一點的時間。
從時間上可以算出,孔黎的受孕時間,是在葉康志出國前沒幾天的時間里。這樣看來,他們倆還是很正常的夫妻關系。
可辯方律師剛才說過,葉康志在出國的前幾個月,和孔黎的感情就已經破裂,甚至開始鬧離婚了。
如果真像辯方律師說的那樣,葉康志和孔黎感情破裂,還鬧離婚,那葉康志又怎么會在出國前,還和孔黎發生夫妻關系?”
“反對!被告在什么時間懷孕,根本就代表不了什么?因為我的委托人早在出國前幾個月,就已經和她感情破裂,所以即便是被告懷孕了,也不能證明那是我的委托人的孩子。
更無法證明,我的委托人在出國前和她發生過夫妻關系。”
馮律師這樣的說法,令在場旁聽的所有之情人士皆是氣憤不已!孔黎更是氣的差點昏倒。
孔繁羽立刻起身,憤怒著大喊道:“你在胡說些什么?我姐姐懷的孩子不是葉康志的?還能是誰的?你怎么可以這樣說我姐姐?”
“就是啊,孔黎為她丈夫付出了多少?我們公司里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的。”王惠芬也隨即起身,為孔黎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