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原告是必須出庭的,除非是有特殊的原因,否則法官是不會缺席宣判的。”唐驀然詳細的說著。
就在他剛說完了自己的解答,原告的馮律師,就拿著一份文件,起立發言:“法官,我的委托人葉康志,前幾天因急性盲腸炎開刀住院,所以今天沒有辦法出庭。
我這里,有一份紐約市醫院,開具的病例證明,和一份葉康志親筆簽名的授權書,全權委托我,代他形式案件中的一切權利。”
說罷,庭內的一個工作人員,就走到原告席前,把那些證明提交給了法官。
病例上,有紐約市醫院所屬的公章,和醫生的親筆簽名。
在判斷證明不假后,法官就點了點頭,準許原告可以不出庭。
法庭內疑聲四起,眾人相互遙望眾說紛紜。
孔繁羽再次看向唐驀然,剛要說些什么都時候?一聲清脆響亮的錘音突然響起。
“肅靜。”
法官敲打著桌上的法槌,嚴肅的說了一句,現場的喧嘩聲這才平息了下來。
緊接著,就進入了官司的正題,雙方的辯護律師,先后傳召了對各自一方有利的人證及物證。
葉康志父母早亡,也沒有兄弟姐妹,孔黎也只有孔繁羽一個親人,所以出庭的人證除了孔繁羽之外,都是他們夫妻倆的朋友和同事。
葉康志起訴離婚的理由是感情破裂,分局時間超過兩年,所以他的人證,都是為了證明他和妻子的關系,早在出國之前就已經發生矛盾,甚至惡化到了離婚的地步。
葉康志是為了和妻子分局,所以才會獨自出國留學。
對于這樣的說話,了解實情的人,自然知道是葉康志編造出來的借口,而那些出庭作證的人,也都是在按照他的意思辦事。
有的是為了錢、被他所收買,有的,則是關系不錯的朋友,看他現在像是混得不錯,出于各自的打算,幫他一把而已。
而他們的說法和證詞,也都是馮律師事先交代好了的。
孔黎一方的證人則簡單的多,都是些實話實說,愿意為她討個公道的朋友和同事。
他們都證明了葉康志和孔黎自結婚以來,關系一直都很和睦,向來是夫唱婦隨,從未發生過什么矛盾,更沒有過鬧離婚的事情發生。
葉康志出國純粹是為了個人前途,根本不是為了和孔黎分局。
在他出國前,夫妻倆的關系也都一如既往的好。
雙方各持證詞,又都有人證出庭,令這場官司一開庭,就陷入了強烈的爭辯之中。
而這些也是唐驀然預料到的,他和于律師早就把開庭后,有可能會發生的問題都想了一遍,也都設計好了應對之策。
雖然一開始,也出現了令他們意料之外的事情,但總的來說,并不影響他們預期的事態發展。
原告律師提出的觀點,和人證的證詞,被于律師一一推翻。
同樣的,于律師一方所提出的觀點和證據,也受到了對方的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