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智做出的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是勤凱公司事先起草好的。
在聲明最后的簽名欄和日期欄里,張智只是簽了自己名字的兩個字,就連最后的落款日期也已經有人代他簽好了。
他把自己的名字簽上,然后和別人代簽的日期放在一起看時,怎么看怎么別扭。
這個小小的細節,讓張智覺得自己像是簽了一份賣身契。
可是,為了那每年不低于10萬元的報酬,他讓自己高傲的頭低了下來。
由于馬濤占有勤凱公司最大比例的股份,勤凱公司實際上已經是一家民營上市企業。
勤凱公司上市后,借助資本的力量,已經成為海東市高新技術企業、海東市科技小巨人企業、中國upc工業協會理事單位,業務規模在同行業排名前列,國內市場占有率排名前列,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處于行業較高水平。
勤凱公司上市后的首個公司財報顯示,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5.49億元,同比增長21.9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27億元,同比增長11.53%;基本每股收益為1.21元,同比增長9.01%。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報酬合計1045.21萬元。
其中,董事長馬濤年薪82.49萬元,董事、副總經理年薪89.42萬元,董事、總經理年薪335.58萬元,副總經理年薪76.45萬元,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年薪39.94萬元。
看到這份財報,張智的心里失落無比。
他知道自己這個獨立董事是不參與公司的運營與管理的,對公司的政策制定和運營情況是沒有決定權和投票權的,只有在召開股東大會時,可以對公司的財報及運營情況進行審查和檢驗。
他的薪酬是10.26萬元。
看著卡上顯示的這10萬多元收入,張智不知道該高興還是不該高興。最終,他是不高興的。
他覺得他是在為別人做嫁衣裳。自己這算什么呀,撇開馬濤不說,那個年薪三百多萬的總經理,當年就是曙光院的一個普通職工,跟自己相比,差得太遠了,可是現在自己在為人家當獨立董事,在為人家貢獻戰略謀劃,可是,自己的報酬連人家的零頭都達不到。真是悲哀呀。
不過,他還是清楚自己這個獨立董事身份的,他知道自己進入董事會成為獨立董事,是與公司沒有利益關系的,不行使經營管理權,也不屬于公司的雇員。
有關法規也明確,上市公司的激勵對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但就是不包括他這樣的獨立董事。
他原本因為自己心里不舒服,希望能夠有一種制衡公司高管收入的管理規范,以便替公司和股東把關,防止高管領取過高的薪酬。
但他馬上就否定了自己這個幼稚的想法:“誰會提名讓一個和自己沒有任何利益關系、獨立于自己的人擔任獨立董事監督自己呢?既然人家給你機會做獨立董事,拿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獨立董事津貼,你好意思拉下臉去監督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