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兄妹最后這句無厘頭的話,讓法官和趙律師都覺得莫名其妙,主審法官不禁問道:“什么叫無法履行相關責任?你們能解釋一下嗎?”
李老二依然低著頭,一言不發,李家大哥大姐相互交換著眼神,頗感無奈地說:“事到如今,也沒有什么可隱瞞的,我們這位兄弟的情況,你們也知道了,他不務正業,沒有固定收入,日常生活都靠親戚朋友接濟,而且早已離婚,現在連個完整的家都沒有,他哪有能力履行還款責任呀!”
法官不以為然,“他沒有還款能力,不是還有你們兄妹倆嗎?你們也是老人的子女,這個責任你們推脫不了。”
“法官先生有所不知,我們兄妹倆年輕時就離家外出,一直工作生活在外地,父母除了把我們養大成人,我們沒有繼承父母任何財產,老人早就說過,由我們的兄弟替他養老送終,所以,我們沒有義務承擔這些債務。另外,我們都是普通工薪家庭,并且已經退休,現在靠微薄的退休金度日,我們也有一家人,雖然兄弟的情況很糟糕,但我們也沒有能力幫他。”原來,李家的大哥大姐想置身事外。
法官想了想,“我理解你們少小離家的處境,既然你們的兄弟不反對你們的說法,我也相信在為父母養老送終的問題上,你們的父母也許有過什么說法。我的問題是,他們可曾留下過什么遺囑?”
李家兄妹搖頭說道:“只是多年前我們聚在一起時,老父親口頭上說過類似的話,而且還說過不止一次。”
“這就有點不好辦了!”法官雖然同情這兄妹倆,但法律是鐵面無情的,“如果沒有遺囑,無論口頭上說過多少次也沒用,口說無憑,法庭講究的是證據!你們的老父親已經去世,沒有人證就必須要有物證,老人沒有遺囑,你們說什么也無濟于事。所以,你們姐弟二人的責任是推脫不了的。”
“這里是法庭,這樣的說法有什么法律依據嗎?”李家大姐看上去對法官的判斷很不滿意。
“正因為是法庭,而你們又拿不出證明此事與你們無關的遺囑,無論從養育之恩,還是撫養法的法律角度分析,于情于理,你們都脫不了干系。”
“但正如前面已經說過的那樣,我們僅靠退休金生活,而且自己還有一家人,可以說也是月光族,沒有什么存款,說實話,如果法庭非要讓我們承擔責任的話,我們同樣無能為力。”
難怪關云天懷疑對方有預謀,看來對方早已預料到這樣的結果,李家老二從開始就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事到如今,他們的大哥大姐也開始耍賴了!
法官提醒道:“既然你們一次又一次地拒絕調解,非要來到庭審階段,就應該接受庭審結果,希望你們尊重法律,不要做無謂的抵賴。”
“法官先生,我們接受庭審結果,但情況已經說的很清楚,鑒于我們三方的條件所限,將無力履行還款責任
(本章未完,請翻頁)
,這有什么辦法呢?”李家兄妹三人,完全是一副賴皮腔調。
“不要以為耍賴就能逃避責任,你們不要忘了,一旦審判庭將結果轉交給執行庭,你們的銀行賬戶將會被凍結,另外,還可以進行財產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