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把一切教、會、道、門,統統斥之為妖,只拜上帝,每七天要做一次禮拜。洪秀全自稱是上帝的第二個兒子,所以上帝是他的天父,耶穌基督是他的天兄。
他說話,就是代天立言,至神至圣,人人都得聽從,不得違拗。他寫的《天父詩》說得清清楚楚:“只有人錯無天錯,只有臣錯無主錯。‘換言之,只有別人錯,他是絕不會錯的。
他不但這樣說說,還到處毀佛拆廟,貼出告示來,自稱’太平天王‘。為此惹惱了官府,把馮云山抓起來了。
洪秀全一害怕,逃回了廣東老家。楊秀清一看拜上帝會要黃,靈機一動,假裝天父下凡,帶領會眾把馮云山救了出來。洪秀全口口聲聲主張男女平等,可是實行的,卻完全是男權主義。他規定:凡是婦女‘硬頸不聽教、起眼看丈夫、講話極大聲、有喙不應聲、面情不歡喜、眼左望右望’的,都該打這跟中國的‘三綱五常’
和‘三從四德’那一套,有什么不一樣?
他反對納妾,可是他自己和王爺、侯爺們是例外的。起義之前,洪秀全還沒有登基做皇上,他的‘后宮’就已經有十幾個女人了。
到了咸豐元年正月在桂平縣金田村豎旗起義的時候,他就公開宣布太平天國的天王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偏妃,一共可以有八十一個老婆。
同時也給王爺、侯爺規定了可以娶多少個老婆的數目——當然,第一是誰也不能超過他,第二是官兒越大的老婆也越多。所謂的不許納妾,只是對小小老百姓而言。定都南京以后,被他收為嬪妃的女人累計起來早就超過了八十一個。此外,單是在天王府里伺候他和后妃的‘女官’,就有一千多個!天王府不設太監,只有他一個男人。你們說,這叫哪門子男女平等啊
!太平天國對于士兵和官員,實行的卻是洪秀全所定的‘男行’、‘女行’制度,也就是男女一律分開住宿,即便是夫妻的,也只有初一、十五兩天可以‘合法同居’,凡是違反了這個制度的,就叫做‘犯奸淫罪’
,處分起來非常嚴厲,甚至連‘正丞相’這樣的大官,也要夫妻一起斬首。
所以太平軍的大小官員夜里大都有‘親兵’貼身伺候,新兵也不得不跟老兵同宿,這都是很普遍的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有許多官員和兵丁就是因為對這件事情不滿才逃離太平軍甚至投敵的。
直到咸豐五年,洪秀全實在無法堅持了,才頒布了‘婚配令’,凡是十五歲至五十歲的未婚女子,統一由‘媒官’擇配,實際上就是給當官的分女人,官兒越大的,分到的女人越多越漂亮。
不過仍規定夫妻一個月里只有規定的兩夜可以同宿,平時仍要男女分開住。
洪秀全的太平天國,從興起到衰亡,中間雖然風起云涌,也曾經占領過中國的半壁江山,但是時間短促,很快就失敗了。其原因,不是將士們不賣命,而是以洪秀全為首的頭頭兒們私心實在太重。起義之初,也曾經打出過官兵平等、男女平等之類的旗號,可是剛剛定都南京,就露出了他們自私、狹隘、貪圖享樂、不思進取的劣根性。
他父親洪鏡揚,是個保正,家里‘薄有田產’,在當地也算是個中等人家。他行三,上面還有兩個哥哥。不過他的兩個哥哥不但都不讀書,還是兩個游手好閑的市井無賴,只有他一個人想通過讀書求得仕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