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這又是何意?”薛居正翻了好幾遍文書,也沒在上面啊找到“青苗法”這三個字來。
他當然找不到,趙德昭又沒有寫上去。
聞言,趙德昭朝薛居正幾人解釋道:“是這樣,此前開封下轄祥符縣有個案子鬧到了開封,當初我在江南國,是李景陽李通判處置的...”
事情其實很簡單,一戶貧民同村里豪強借了錢用作耕種,借了一百文,約定收成后還兩百文,用這錢買了種子修了農具,不想最后歉收,交了稅后連本金都還不出來。
別說要還了,要不再借點,怕是這日子都過不下去。
一個要錢,一個還不出,豪強最后命人闖入那戶人家,讓他要么把地償還給他,要么就賣兒鬻女。
貧農央求再寬限些日子,可再寬限,這利滾利,貧農一輩子也還不上,豪強不同意,這就動了手。
貧農被打傷,家中能搶走的都被搶走,貧農又沒錢延醫請藥,最后傷重不治。
一對兒女上告到祥符縣,祥符縣縣令聽聞這個案子后,第一時間將案情遞到了開封。
李景陽最后的處置結果,打傷人需豪強負責,命他賠了些銀子,至于貧農欠的錢,人既然已經死了,這筆債務也就沒有欠債人,就此勾銷。
豪強本還擔憂讓他來償命,聞言立即答應,哪里還敢提什么“父債子償”?
“民間借貸利息大致都是倍息,如此高額的利息實在難以償還,而一旦還不出,借貸人便要收房子收地,甚至要人賣兒鬻女來還債,長此以往豈不是激化社會矛盾?”
倍息,便是100%的利息,也就是俗稱的高利貸,當然好的一點是,還貸不一定用現金,任何等價之物皆可,比如雞鴨牛羊,或者種出來的糧食莊稼。
說是這么說,但真到了還不出錢這一步,等價之物怕也是難以拿出的。
“如此一來,富者日富,貧者日貧,青苗法,便是朝廷出面,借給貧農用以正常農業生產的錢,利息定得低些,貧農有能力償還即可。”
“臣以為不妥...”趙德昭這話剛說完,王祐便第一個站出來反對。
王祐有今日,離不開趙德昭的舉薦,今日卻是第一個站出來反對趙德昭的提議。
趙德昭卻是不以為然,若舉薦了王祐之后,他事事依照自己心意,那才是看走了眼呢!
“王參政有何高見?”沈義倫開口問道。
“臣以為,諸如祥符縣這案子也是少數,民間豪強士紳也少有逼人性命之事,更有多的允許借新還舊,也允許各種實物來抵償,更有善者最后也會焚券市義,若朝廷介入,所行定然有借貸、抵押、償還日期等方面的限定,臣以為,反而于貧農不利。”
焚券市義便是免了這筆貸款,有自然是有的,但哪里會有這么多,不然豪強士紳這些資產都是老天爺看他們善良賞賜給他們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