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歡歡大一點后,吳月梅更是經常動手。
打的理由要么是孩子不好好吃飯,要么是尿身上了之類的,總之就是不聽話,所以得打。
而且打起來也絲毫不手下留情,徒手都是輕的,有時候用柴棍,有時候用衣架。
打得小歡歡屁股、大腿、手臂等部位到處都是淤青。
起先還沒太注意,因為家里實在太窮了,老兩口和兒子白天得出去掙錢,尤其是這老兩口,天不亮就出門了,一日三餐就靠窩窩頭充饑,一直干到天黑才回來。
所以起先還沒發現孩子身上的傷,直到那年夏天,吳月梅一個人回娘家去了,丁蘭英抱孩子的時候發現孩子一直哭,褲子脫下來一看,腿上屁股上全是大塊的淤青,這才知道吳月梅在家三天兩頭的打孩子。
這可把老兩口給氣壞了,等吳月梅從娘家回來后,丁嬸第一次鼓起勇氣和兒媳婦吵了一架。
但一個老好人硬氣一回,也根本硬不到哪兒去。
好人用盡全力想作一回惡,到頭來卻不如惡人放一個屁。
吳月梅就是這樣的惡人,吵著吵著,突然抄起桌上的剪刀就朝自己兒子的腿上扎過去。
嚇得一旁的爺爺趕緊伸手去攔,然后剪刀就扎進了老頭的手心里,頓時血流如注。
為此,還報了警。
呂鐵柱和同事出的警,不過這種家庭糾紛,基本都是以調解為主。
呂鐵柱也當著周奕的面承認了,當時他們就覺得這事兒是爺爺奶奶和媽媽為了孩子的事吵起來,然后雙方情緒一激動誤傷了人。
畢竟這種事在農村太常見了,婆媳矛盾吵到要死要活的多得是。
至于動家伙,農村很多人都這樣,彪得不行。
當時他們做了調解,吳月梅也當著警察的面給老兩口道了歉,并保證以后不會打孩子了。
管孩子這事兒其實別說農村,在這年頭就算是城里也一樣,父母打孩子是稀松平常的事,本來老話就說“棍棒底下出孝子”。
不像后來,人們的觀念發生了變化,八零九零后當父母后打孩子的越來越少了。
但問題就在于,不是簡單地打了而已。
何況一般打孩子,都是孩子大了,七歲八歲狗都嫌的年紀,不聽話、闖禍,回家挨揍。
反正這個年紀的孩子只要不是往死里打,那其實也打不死,尤其是男孩子,很抗揍。
可沒見過打兩三歲小孩子打這么狠的。
再往下聽,果然就出事兒了。
就在今年的四月份,姚歡歡死了。
報警之后,有一陣子丁嬸不出去干活了,天天在家盯著小孫子,連上茅房都恨不得把眼睛留下。
所以吳月梅沒再作過妖,當然也只是沒打孩子,老人小孩她該罵照樣罵。
報警是去年下半年的事,今年過完年之后,丁嬸覺得好像沒什么事了,于是又出門干活去了。
畢竟農村老人,不像城里有退休金,不干活就得餓死。
和老伴兒、兒子商量之后,就決定還是出去干活,而且春天到了,馬上就要農忙了,那幾畝地老頭一個人根本干不過來。
丁嬸說這段的時候,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差點背過氣去。
她一邊抽自己耳光一邊罵自己,說都是自己糊涂害死了小孫子。
看得不少大媽大嬸偷偷抹眼淚。
四月十七號這天,鎮上的磚廠要出一批大活,要臨時找工人通宵搬磚。
姚家這一家三口為了掙點錢就去了,悲劇也就在這段時間內發生了。
十七號白天,根據吳月梅自己說,四歲的姚歡歡打翻了一瓶八寶粥,她當時心里的火騰地一下就上來了。
抓起一旁鐵絲做的衣架,狠狠地抽打孩子的腿和屁股,直接打到了紅腫和局部出血。
到了晚上,她發現孩子被打的地方腫得非常厲害。
她怕丈夫和公婆回來后,又要跟自己吵架,嫌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