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還有人問道:
“那小丫頭是不是也不能用了?”
“還得把她們供起來?”
張溥對此神情冷漠,說道:
“想用也不是不可以,用異族奴婢就行了。”
“但是大明公民和未成年居民,都是受保護的。”
“你們想作惡可不要被察覺,小心被剝奪公民權流放海外。”
這讓眾多商人心中一突,對此警覺起來。
當今皇帝是講究仁義的,很少下令開殺戒。
但是對開發海外卻很熱心,經常把犯罪的人流放海外。
如果被流放海外的同時還剝奪大明公民身份,那他們豈不就和異族土人一樣了?
那可真的有可能淪為奴婢,被人再賣回來。
有些人想到紅燈區設立時一些人被流放的事情,紛紛受到警醒,心中特別記住了這一點。
然后是最后一條終身雇傭制,張溥道:
“單次合同期限最長十年,對于十年以上合同,或連續工作滿十年、訂立二次及以上合同的雇工,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雇傭合同,或者說終身雇傭合同。”
“未得雇工同意,終身雇傭合同不得解除。并且在雇工同意后,還要在雇工協會監督下,支付解除合同的解約金。”
“雇工一方,則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解約金不超過其所獲得的勞動報酬。”
這個條款,毫無疑問得到工人的擁護,商人則普遍不滿意。
李商人就說道:
“為何雇工有單方面解約的權力,雇主卻沒有?”
“你說這一條權責對等嗎?”
商人們紛紛附和,要求給個說法。
張溥則老神在在道:
“之所以這樣規定,當然是因為雇工相對雇主處在弱勢。”
“你們雇主想要趕走哪個人,有無數的辦法逼雇工走。”
“所以必須要給雇工這個權力,讓他的工作受保障。”
李商人嘲諷地道:
“雇工是受保障了,但是雇主呢?”
“還終身雇傭合同?難道要讓我們養雇工一輩子?”
張溥哈哈一笑,說道:
“你說對了,還真得養一輩子。”
“養老保險是必須交的,簽訂終身雇傭合同的,還得按雇工協會的要求商定養老問題。”
“看看現在被釋放的奴婢,有多少是老得不能動的?”
“就這樣把他們丟出來,你們何其忍心!”
憤怒地說著這番話,張溥很想罵某些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是圣賢教導的道理。
然而某些人讀著圣賢書,卻把圣賢教誨全都忘了。這次釋放奴婢時,最先被釋放的就是為他們效力一輩子、現在干不動活的老人。
雇工協會花費最大的,也是供養這些老人。他辦的雇工協會險些成了養濟院,為那些大戶人家解決養老問題。
很多奴婢和雇工也正是因為見到了他們的下場,不顧雇主的挽留,加入罷工行列。
可以說,現在蘇州的雇工和雇主,矛盾空前尖銳。
張溥把終身雇傭制加入要求,也是為了解決雇工年老后的生計問題。(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