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慈不掌兵
秦莊的擔憂,劉榮很清楚。
那件東西,從最初開始研發至今,總共有六個版本。
第一個版本,也就是初始版:甲號,其實更具象征意義,而非現實意義。
用劉榮的話來說,就是做成爆竹剛剛好,再怎么往下研究,也就是個禮的前途。
第二個版本,即改進版本:乙號,在第一版的基礎上有了進步,卻也仍舊有限。
準確的說,這乙號,與其說是炸藥,不如說是‘燃藥’。
你如果想讓一片區域瞬間起火,乃至是爆燃,那用這個乙號準備錯。
但此爆燃非比爆燃——這里的‘爆’字僅僅只是說它燒的快,卻并不和爆炸沾邊。
可以說這第二個版本的乙號,確實具備了一定的威力,卻也同時走了一條錯誤路線。
第三個版本,即丙號,則是驗證了另外一個錯誤線路。
——你說它威力小吧,它還真能炸。
而且還真能炸死人!
可你要說他威力大吧
它又只能炸死個人。
沒錯。
‘個’人。
腦袋大的陶罐,幾斤物料填進去,爆炸后的殺傷范圍,愣是只有一丈之內!
甚至一丈之內都做不到逼殺,而是只能確保‘重傷’。
超過一丈的范圍,就連重傷都做不到了——離得夠近、運氣夠好,或許還能輕傷對方,否則頂多破人家一層皮。
這前三個版本,可謂是讓那段時間的劉榮哭笑不得。
——一款煙爆竹專用,一款殺人放火專用,一款定點爆破專用;
這都什么跟什么啊……
直到第四款:丁號,也就是劉榮方才,交代秦莊準備一千斤的殺器被研究出來,情況才開始出現些許變化。
這丁號,威力巨大!
每一斤成料,殺傷力都能達到方圓十來丈!
若是在陶罐中,另外添加碎石子之類的進階零部件,更是能保證爆炸點中心七丈的距離內,敵我雙方十死無生!
十丈之內,也仍具備有效殺傷。
這,大概就是劉榮想要的東西了。
——威力固然沒法和后世,新時代的那些大殺器相比,卻也幾乎有后世近代投擲武器的威力了。
當然,畢竟時代局限性在這里擺著,這丁號,無法做成后世近代那樣的便攜式投擲品。
不是做不到,而是這丁號的爆炸威力,是以較高藥物量來支撐的。
就拿方才,劉榮所交代的那一千斤,分成一千個陶罐,每個陶罐一斤的丁號舉例。
一漢斤,便是后世二百五十克。
這還只是藥物量,還沒將作為‘輔料’的碎石子,以及作為容器的陶罐計算在內。
全部加在一起,這么個裝有一斤丁號的陶罐炸藥,重量大約能達到十四漢斤,也就是后世三公斤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