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陪審團注意,車內所發生的一切都是由我的事人所提供的包括他隱約聽到死者的幾次喊聲。
他完全沒有必要給自己添麻煩,只需要一句沒有聽到就可以了。
但是我的當事人是誠實的,因為中耳炎導致的暫時聽力障礙的問題他確實沒有聽清楚,也確實產生了一些誤會。
但這并不是導致死者死亡的關鍵。”
接著宋耀祖特別強調道:
“問題的關鍵是——她在高速行駛的車輛中自己打開了車門,跳下了高速行駛的汽車,這導致了她的死亡。
根據現場勘查,車門把手上只有死者的指紋,而我的當事人并沒有,也不可能在時速高達80k的汽車上,對死者有任何騷擾性的行為,只是一個勤勤懇懇認真工作的普通出租車司機而已。
就因為乘客的主觀臆測,她自己主動的跳下了車,她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這并不意味著我的當事人就有罪。
我的當事人不需要也不能為別人的錯誤付出代價。”
接著他轉向陪審團,語氣堅定道:
“我需要提醒陪審團再次注意到,是死者自己打開了車門,并且跳下了正在高速行駛的汽車,這才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所有的證據都無法表明我的當事人曾經加害或者威脅過死者。
死者所謂的跳車的行為,是她個人主觀決定的,到現在我們都法得知當時他到底在想什么或者因為什么跳了車,但是,這與我的當事人沒有任何關系,他只是一個普通的司機而已。
盡管檢方一再假設我的當事人可能在汽車上對死者進行了騷擾。
但是,在法庭上沒有證據的假設是站不住腳的。
而且,也沒有人能夠在時速高達80k的汽車上。松開方向盤去騷擾一個坐在汽車后排的乘客。”
宋耀祖的無罪辯護建立在一個核心原則上——死者自己打開了車門,然后自己跳下了汽車。
他請來了法醫專家,詳細解釋了死者的傷勢與跳車行為的關系,并展示了現場勘查報告,證明車門把手上只有死者的指紋。
隨著庭審的深入,所有的證據都在朝著對駕駛員有利的方向發展。
“各位陪審員,”宋耀祖在結案陳述中說道,
“首先,感謝你們抽出寶貴的時間參與此案的審理。相信通過所有的證據,你們已經得出一個結論——死者的死亡完全是一場意外。
而導致這場意外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我的當事人——盡管向檢察官一再強調——這件案子因為我的當事人有聽力障礙所導致的。
但這并不違反法律。我們的法律并沒有禁止有聽力障礙的人駕駛汽車,當然他們需要在助聽器的配合下。
是我的當事人,他并不是聽障人士,他是因為中耳炎所導致的暫時性的聽力障礙,而且根據醫生的證明這種短暫的聽力障礙,并不影響駕駛汽車。
雖然這致使他聽錯了目的地,駛向了另一個方向。當然這是一個錯誤。
他是需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責任,就是需要做出相應的賠償,但這只是民事賠償。
這僅僅只是對意外做出的賠償,而不是為其他人的錯誤付出刑事責任。
畢竟,無論是誰都沒有也不可能預判到死者會自己在時速接近100k的汽車上打開車門,然后跳了下去。
當然沒有任何人會有這樣的預判,因為這超出了我們的想象。
這一事件的核心就是——死者自己打開了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