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宋耀祖申請法庭命令,禁止報社使用“殺人者死”等詞語進行“私設法庭”,案件的熱度驟然上升。
更讓人震驚的是,宋耀祖竟然主張被告無罪。這一舉動引發了媒體的廣泛關注,大小報社的記者蜂擁而至,試圖抓住這一熱點。
法官張成俊走進法庭,眾人起立。他掃視了一眼亂哄哄的法庭,拿起木槌敲了一下,沉聲道:
“安靜!從現在開始,任何擾亂法庭的行為都將被視為干擾法庭秩序,將接受司法處置。”
法庭內立刻安靜下來。
檢方首先對王嘉和提出了多項指控,包括過失致人死亡。
sea是英美法系,刑法將殺人罪分為謀殺罪和非預謀性殺人罪。而二級謀殺,是指有殺人的故意,而其殺人行為并非經預謀或計劃。
地檢起訴“二級謀殺”,顯然也是考慮到這一案件沒有殺人故意的證據,但是,如果罪名成立的話,最高仍然可以判處20年。
“被告人律師,你的動議書中申請了無罪辯護,是嗎?”
張成俊法官看向宋耀祖,問道。
“是的,法官大人。”宋耀祖站起身,語氣堅定,
“我的當事人當時是正常駕駛,而死者在高速行駛的車輛中突然打開車門跳車。
但凡是個正常人就無法預見乘客會從時速80多公里的車上跳車;
但凡是個正常人在沒受到任何安全威脅的情況下,就不會從時速80多公里的車上跳車。
而且根據交通鑒定部門的鑒定,當時的時速很有可能達到100k。
一個正常人又怎么可能會從這樣的車上跳下來呢。
因此,我認為死者的死亡完全是由于她自己的行為——咎由自取。”
他的話音剛落,旁聽席上頓時騷動起來。有人站起來大聲咒罵,甚至有人試圖沖向被告席。
鎂光燈閃爍,記者們瘋狂地記錄著這一幕。法警迅速上前維持秩序,法官再次敲響木槌,警告旁聽席保持安靜,并將兩名拍照的記者驅逐出法庭。
庭審繼續進行。檢察官詳細陳述了事件的經過,王嘉和坐在被告席上,面色蒼白。每當聽到事故的描述,他的腦海中就會浮現出那晚的慘狀,心中充滿了痛苦與悔恨。
當時他應該拉住對方的。這顯然是不可能的,就像之前的辯論一樣——坐在駕駛席上的他是不可能伸手騷擾坐在副駕駛席后方的女乘客。
這也排除了女乘客面對危險的可能——一個思維正常的駕駛員是不可能在車速高達100k時還分神去騷擾坐在后排的女乘客。
“……我們必須要注意到一點,正是因為被告人一再忽視死者的喊聲,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而這一切……”
“我抗議!”
宋耀祖突然打斷了檢察官的陳述,“檢察官在陳述中忽略了一個關鍵事實——死者死因是從正在行駛的汽車中跳出來所導致的。檢察官不要誤導陪審團。”
宋耀祖得到了法官的支持,要求陪審團忽視檢察官推斷后,在確認檢察官沒有其他的問題后,輪到宋耀祖詢問證人了。
在幾經詢問之后,宋耀祖拿出一份口供說道。
“這份口供是你給警方做出來的供述,是嗎?”
隨后宋耀祖就翻開口供,提出了他的問題,并且轉向陪審團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