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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戶一保,百戶一甲”
長安街頭,在告示之前,占滿了人群,議論紛紛。
“保甲之內,具連坐制,若有罪責,不告奸者同罪。告者,免罪并獲罪財之半”有人大聲朗讀道,然后嘖嘖感嘆,“告者取其半如此一來,必亂矣”
“嗯也不盡然”另外一人指著其中一條說道,“若誣告者,反罪”
“村寨之戶可先行各擇連保,”還有人說道,“軍爵者,另列軍冊,不入保甲”
“同保之內,若有盜賊,縱火,奸逆,蠱毒者,知而不報,論保甲律”
“這”有人感嘆道,“此乃公孫之法也莫非驃騎欲學”
“慎言”
“如此告示,既已明示,如何慎言”
議論紛紛,但是護在告示之前的兵卒卻像是兩尊神像一樣,仰著頭,眼皮拉達下來,就像是看著螻蟻一半的目光看著面前因為保甲法推出而有些躁動的士族子弟。
評論議政
可以啊,但是評論歸評論,該執行的時候依舊不含糊。
更何況這個連坐制度,又不是斐潛首創,老關中已經很習慣了,不算是什么大事,只有這些外來的家伙,才是一副鄉下野人的樣子,實在是沒有見過什么大場面,鄙視之。
斐潛準備的保甲制度,也是拾人牙慧。
當然,連坐不是秦朝公孫鞅,也就是商鞅的專利。早在周禮之中就有記載,表示在周朝時期就已經設立了專門管理戶籍的官職,在國家的基層社會中實行什伍連坐制度,只不過秦朝真正算是將其徹底的落到了實處,并且嚴格執行罷了。
漢代也有連坐,但是基本上主要的針對對象不是百姓,而是軍伍之中,然后一直到了宋代,才被王安石又重新推廣到了民眾層面上。
不得不說,王安石確實了得,雖然因為歷史局限性,王安石并不能考慮得很全面,以至于王安石的改革,沒過多久就被人推翻了,但是并不意味著保甲制度就一無是處。
否則,也不會有后續的王朝將其發揚光大,沿用傳承了。
保甲的雛形,在漢唐的時候,就已經有了。漢朝規定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百家為“里”;唐朝則是定四家為“鄰”,五鄰為“保”,百戶為“里”。
王安石最初的保甲制度1101版本,其中有個很大的bug,就是保丁。王安石的想法是全民大練兵,設立龐大的民兵基礎,一來可以借保丁消除各地山匪盜賊,二來則是可以與宋代的募兵制相互補充,完善兵源,三來么還可以省下一些養兵費用,藏兵于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