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虹覺得余歡水也不是那么絕情的人,不由委屈的說道“我當然知道,可是住在我爸媽家也不是長久之計啊。你要是賣了房子,到時候我跟晨晨怎么辦”
“余歡水,我們真的要離婚嗎能不能不離婚,咱們一家人好好的過日子”
“這可不行,離婚是一定要離婚的。我可不想讓自己頭頂青青大草原。”
甘虹知道趙舒城還是介意前幾天自己見初戀的事情,其實她現在也想通了,既然余歡水想要離婚,自己也惦記著初戀,離婚就離婚,但是財產分配得說好。
“離就離,但是財產怎么分配不能你說了算,兒子是我的,房子是留給兒子的。”
她打的算盤很好,房子要了,兒子也要了,到時候回頭可以用余晨的名義跟余歡水繼續要錢。
她很清楚余晨就是余歡水的兒子,余歡水在余晨需要錢的時候,還能不給不成
“房子你就別想了,那個地方我不會留著,到時候肯定直接賣了。再說這個房子算是婚前財產,月供也一直都是我出的,離婚后肯定是男方的個人財產。”
“余晨可以給你,我會每個月給余晨生活費,但是你別讓我知道你們欺負余晨,到時候我不光是要回余晨的撫養權,還要告的你們傾家蕩產。”
趙舒城可不想自己一個大男人帶著一個孩子,這樣不光是耽誤他尋歡作樂,也沒辦法給孩子更好的教育。
其實把孩子給母親扶養,是趙舒城綜合考慮的結果。首先余晨對于余歡水的感情并不是很好,而且更多的時候是各種看不起。如果以后他們一起生活,產生矛盾的可能更大,而且不利于孩子的成長。
另一方面,余晨從小就跟甘虹接觸的比較多,更信任甘虹,反而對于余歡水因為甘虹的原因,可能不是很愿意親近。
甘虹聽到趙舒城的話,頓時有一些心慌了。
可以說要是趙舒城不答應,房子她肯定拿不到手。余晨的撫養權雖然到手,但是撫養費肯定沒有多少。
她要是帶著孩子,再婚也會難度提升,當然現在有初戀在,再婚就不是問題。
但是她不想放棄房子,要知道要是離婚后,余歡水再婚生下孩子的話,到時候余歡水的錢就要平分給余晨和他后來的孩子。
而且她也擔心離婚后,余歡水真的因為余晨的原因,跟他們死磕到底。
雖然她現在還是很疼愛孩子,但離婚后如果再婚的話,她肯定更看重初戀的態度。
原劇里面,甘虹跟余歡水離婚之后,余晨就有些開心。余歡水在對面租了房子后,跟余晨說要是受委屈了,就像蝸牛一樣伸出觸手,他看得見。
但是一天晚上甘虹輔導余晨作業,沒說兩句就發火了。余晨害怕后,伸手給對面的余歡水看,但是換來的卻是甘虹的一巴掌。
從這里就可以看得出來,甘虹也許在跟余歡水離婚前還更看重孩子,但是在跟初戀住在一起之后,明顯的對于余晨有些不待見,覺得他的存在是自己跟初戀的障礙。
因為余晨的每次出現,都會讓甘虹想到余歡水,覺得自己對不起初戀,而初戀也總是拿著甘虹給余歡水生兒子來說事,讓她沒有底氣像對待余歡水一樣對待初戀。
“余歡水,你有必要做的這么絕嗎這么多年夫妻,你真的一點東西都不給我”
趙舒城看到氣急敗壞的甘虹,笑著說“你現在跟我說夫妻感情了你還沒有這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