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以貨錢五百五十兩算的話,他能取十一中一,可畢竟拿貨都是他和桃榆跑的,出錢更多,出力也更多。
桃榆點了點頭,但旋即又遇上了新的問題“這樣那也只能先算布匹的盈利,馬匹得賣了才能分出錢來了。”
“馬匹售賣的銀錢不必分,他想提三匹馬去,算是抵了分的錢。”
五十匹馬,在路上已經賣了十匹,賺了將近兩千兩,也便是說馬匹能賣上兩百兩一匹的模樣。
馬匹拿價就高,但卻不似布匹一般能夠賣得起十倍的價格,馬匹珍貴,在南邊卻也不曾能貴至如此,不過他們是拿茶換的,折算下來也很賺了。
葛亮要三匹馬,他也不算吃虧,算下來跟分賬差不多。
不過,“如此那倒是好合計多了。”
桃榆接著算了算,除卻葛亮以外,十一個工人工錢總計四百四十兩,去的路上吃住花銷了一百兩,回來花費了一百六十兩。
回來比前去竟然多花了六十兩,桃榆乍然想起怎么回事,他不免看向霍戍“范伯他們怎么算”
霍戍眉頭一緊,不免嘆了口氣,這屬實不好算。
其實算倒是也能算,只是不好兩人定下,畢竟還有一個出錢
的。
兩人無奈對視了一眼,作罷。
翌日,賬目從屋里轉挪到了紀揚宗會客的書房。
葛亮叉著腰,看著一列列的賬目亦是抓耳撓腮,打仗已經足夠惱人了,不想這賬目更是頭疼。
“范伯一行人回來沒少干,要是沒有他們,咱的馬也說不定能弄回來,我是開始就同意他們加入隊伍的。”
葛亮道“他們算是再雇的工,為此這得一并算進來,總不能叫人白干。”
桃榆應聲,就等他的話“回來耗費五十日,工錢就是十二兩,那賞錢又怎么算”
葛亮道“我提了馬便不分錢,怎么算霍哥決定即可。”
自屋里的人怎么算都還好說,霍戍道“那就先算工錢,賞錢不計。”
于是桃榆又拉了一遍來去花費的銀錢,算下范伯幾人的工錢,合計七十二兩銀子。
加上先前算下的開銷,也就是說這一趟一共花費了一千三百二十二兩。
賣布的盈利是五千二百八十兩,拋卻開銷,還有三千九百五十八兩。
葛亮取十五中一,能分個二百四十兩的模樣。
但是這也不過是粗中稍取的細致賬目,許多零零碎碎的開銷也算不清。
好比是他們出發帶的盤纏,還有桃榆帶的藥材等等,這也沒法核算。
總之算個還算清楚的賬目便好,畢竟是頭一回。
刨開本金,葛亮也還賺了將近兩百兩,外在又有幾匹馬。
這朝算是賺了個實在。
經此一算,三人一致決定需要請個專門的賬房先生了,否則還真是頭疼。
許多條例都不明晰,有了這么一回的經驗,一一錄下條例,后頭就方便得多了。
怎么也不至如此混亂。
既是把賬做好,三人也便沒有多耽擱,當即讓葛亮回去通知了本村的人來領錢,自村的他們通知即可。
早點把錢分了,大伙兒把銀子拿在手上,心里也踏實,該還賬的還賬,該拿去辦事的拿去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