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是嫁過幾次的人,一個是薛紹,另一個是武攸暨,若是按照明清時期的風氣,自己定然是要被罵的。
不止是太平公主,在再嫁之風普遍的大唐,女性的反應最大。
男女比例拉開極大,上層社會還多妻妾,那么底層百姓娶不到老婆怎么辦于是誕生了一種特殊的婚姻典妻。
典即典當,典妻,即典當妻子。
劉娥眉頭微微一皺。
宋朝時期其實已經有典妻了,她在民間時就曾經見到過。
但是明清時期不是崇尚守貞罵,男子還典妻,那被典當的妻子回家之后怎么辦盡管還沒聽到天幕說完后續,劉娥仿佛已經看到了被典當妻子的悲劇結局。
在原始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轉變時期,婦女面對地位下降反抗的同時,買賣婚姻已經開始出現。
春秋戰國時期,上流社會流行殉妾制度。晚期,殉妾制度走向沒落,嫁妻賣妻開始興起。
秦漢時期,有了完全買賣形式的嫁妻賣妻。南北朝時期,開始出現質妻,由原來的買斷變成了抵押。
唐宋時期,典妻迎來快速發展,不僅出現典妻,還出現了雇妻、貼夫等形式。元明清時期,統治者起初在法律上大力打擊,依然阻止不了典妻的惡性發展。
宋朝時期,典妻妾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典妻也多了特殊的形式契約制。宋朝時期的典妻,年輕美貌的女孩子和已經生育過并且仍然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最受歡迎。
典權人告訴牙人自己想挑選什么樣的女子,出典人告訴牙人己方有怎樣的女子將要典雇出去。由牙人綜合雙方需求,撮合成一樁交易。
但是這個典當期其實并不一定會遵守,典權人占據主動權,被典當的女子哪怕期限到了也不一定能夠回家。而且大部分都是由女子的父親或者丈夫把女子抵押典當,女子根本沒有話語權。
宋元兩代,自然災害頻繁,加上時局動蕩,平民生活困苦,典妻再次興盛,當時吳越之地典妻雇子已經成了固定風俗,官府想要禁止也禁止不了。
明清兩代到民國期間,安徽宣城、霍邱縣、浙江奉化、余姚,福建福安等地區,還保留著典妻習俗。
官府其實一直有打壓典妻的法律,但是一直有變化。唐律中,典賣者,是處以“徒二年”的刑罰,典賣妾,處以“徒一年”的刑罰;而明律規定典賣妻妾者,杖八十。這二者的區別相當之大,也讓典妻成為了百姓生活在救急的方法。
元典章記載,江西行省有一件案子,出典人彭六十因為家貧,與彭大三簽訂典契,將妻子吳阿典與彭大三使喚三年,雇身錢為五貫。
“五貫錢五貫錢”班昭氣得一邊忿忿不平,一邊執筆速記。只是因為五貫錢,丈夫就把自己妻子典當給別的男人使喚三年。這樣的人間慘案,自己不記錄下來,怎么能警示女子
她出生于貴族,后來得寵于帝后面前,從未曾想到民間百姓會因為曲曲五貫錢就把妻子賣給別人為奴,這些丈夫如此無能,連五貫錢都沒本事賺到嗎
既然沒本事賺到,那又如何欠下的
清朝時期,典妻達到了高峰。
清軍入關以后,大肆屠殺、搶掠女子,造成女子死傷無數,民間只能通過典妻來傳宗接代,哪怕是“康乾盛世”也依舊存在。
到了清光緒十四年,刑律再次修改,規定貧苦者將妻女典雇于他人不受罰。這樣寬松的條件是統治者出
于對社會秩序穩定方面的考量,但另一個角度也反映了女子地位進一步喪失,以及男女比例更加失衡。
清朝末年時期,連身為貴族的八旗子弟也越加貧窮,這也使得八旗子弟也開始選擇典妻。
一個破舊的房子面前,一位身穿皮襖腳踩皮靴、頭上留著一條辮子戴著皮帽子的男人敲門而入,里面一位瘦小的男人點頭哈腰地迎接大老爺您這邊請,請問您想要什么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