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中間的三十分鐘,完完全全夠鄭忠福作案了。
鄭忠祿還拿出了自己這些年里為弟弟寫的辯駁書。
針對這些問題,鄭忠福都有解釋。
第一梁海慧對鄭忠福出去應酬之事確實頗有微詞。但那是因為鄭忠福有胃病,應酬時又大多是光喝酒不吃飯,每次鄭忠福應酬回來都喝得爛醉,次次都是到后半夜胃疼。還因此住過院。為了佐證這句辯駁的話的真實性,還附帶兩次鵬城醫院半夜的急癥病例。上面醫院的公章、醫生的簽名一應俱全。
第二點那天晚上鄭忠福要出門應酬,確實跟梁海慧拌過幾句嘴,其拌嘴的內容依舊是讓鄭忠福少喝些酒,鄭忠福再三保證,結果梁海慧越吵越氣,鄭忠福跟她做了許久的工作,這才得以出門。
這也是鄭忠福為什么會晚了半個小時到紅浪漫的原因之一。
這一點,鄭忠福有證人,他離開時正好碰到帶著孩子回小賣部看電視的小賣部老板。
小賣部老板的證言也有,根據他的敘述,他見到鄭忠福的時候是八點多,正是電視里新聞聯播結束,電視劇上映的時間。那天他一歲多的兒子吃飽了飯,非要出去走,他當時沒辦法,只能帶著兒子出去溜了一圈。為了看電視,他算準時間抱著孩子一路狂奔回去,跟鄭忠福遇見后,兩人還聊過天。他還看到梁海慧在鄭忠福走后,出來關了門。
林舒月將這兩份材料看了又看“有人證,有物證,為什么這個案子還會被這么判”
鄭老頭坐在沙發上,聞言緩緩搖頭“我們不知道。法院說,他們不認可我們的證據。我們去找派出所的公安,公安見到我們就躲。說我阿福殺妻案件已經蓋棺定論,讓我們不要胡攪蠻纏。”
“每一年都往法院遞交申請再審申請書。但法院每一次都駁回我們的請求。”
鄭老頭今年六十二了,他遞交這份申請書已經有八年了。他的老伴受不了疼愛的小兒子成為殺人犯,郁結于心,生了一場病,都沒熬到春天,就撒手人寰了。
鄭老頭的身體也越來越差了,他總覺得他的時間不多了,鄭老頭都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看到自家小兒子出來。
林舒月將這些材料都拍了照片保存。
不知不覺間,林舒月已經在鄭家呆了三個小時了,此時已經將近五點,有腳步聲傳過來,一個穿著校服,背著書包的少女走了進來。
她大概十六歲,身材高挑,長相清冷,跟鄭忠福有些相似,但跟林舒月見過的梁海慧的照片像了七層。
從她的相貌,便可窺見其母親當年的美貌。
進屋后她先叫了一聲大伯,一聲爺爺后,又對林舒月禮貌地點了點頭,拿著書包進房間。
“這是阿福的女兒,叫鄭嬌。”鄭忠祿這么對林舒月介紹“今年十五了,在臺江一中念初三了,學習不太好,我跟大娘想著,明年送她去衛校,以后當個護士,是個穩定工作。”
鄭忠祿跟弟弟的感情好,他就只有兩個兒子,對這個侄女,公婆倆都是十分的疼愛。
林舒月道“那不錯,現在醫生護士老師都是好工作。福利好,社會地位高。”
林舒月的這句話可算是說到鄭忠祿的心里了,他很是高興。
林舒月看時間不早了,便起身出來告辭,臨走前,林舒月想起在監獄時獄警說的話“我聽說,鄭忠福當初的老板到現在還經常去看鄭忠福那他們有沒有來看你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