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追風只是凝神看著她,歪著頭打量了一會兒這曾經的小主人,卻沒有像幼時那樣撲上去要小主人的抱抱。
許榴找來紗布小心地給追風消毒包扎,追風安撫地舔了舔小狗的指尖,低聲說“我沒事。”
傷口看著嚇人,但是只傷到了皮肉,休養兩天結了痂便能好。
小狗嚇得要哭出來“可是你流了好多血,哥哥,你好不容易才遇見她的,為什么不跟她走呢”
追風定定地瞧著小狗總是淚汪汪的眼睛,低低嘆了口氣
“我只是想看看她如今的樣子,我不會再稱呼任何一個人類為主人。”
從被人類拋棄的那一刻起,一切就已經無法挽回了。
哪怕那不是她的錯。
凌曉曉看起來隨時要哭了,她用力擦著眼睛,她聽不懂追風在說什么,但是她看得懂追風的眼神。
她告訴許榴“追風是我養的第一只狗,”
“我小時候被綁架過一次,我那個時候身邊只有追風,它也只是一只狗,沒有辦法面對那么多歹徒。我差一點就被撕票了。”
“回來之后我父母認為追風沒有保護好我,趁著我上學的時候,偷偷把追風遺棄了。”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起,我開始瘋狂地喜歡狗,我養了很多狗,我總在想,我對這些狗狗好,那追風在外面的日子,會不會過得稍微好一點。”
許榴在追風背上打了一個整齊的蝴蝶結,黑背低
聲嗚嚕了一下,舔了舔許榴沾著血跡的掌心。
凌曉曉苦笑起來“或許它現在找到了更想守護的人。”
許榴茫然地回頭,不知道凌曉曉是什么意思。
有些事情,就是陰差陽錯,失去了就再也回不來了。
凌曉曉看著追風離去的背影,她突然追上來有些卑微地請求道“可不可以讓我帶追風回去休養”
“我有照顧受傷狗狗的經驗,只要養好傷,追風隨時可以離開。”
她哀求地望向許榴,以為許榴可以決定追風的去留。
可是許榴低下頭問追風“哥哥,你想留下嗎”
追風本來想搖頭,可是他看見遠處駱隨跑來的身影,搖頭的動作就卡住了。
榴榴喜歡駱隨,他想。
追風是很聰明的狗,他可以輕易地感知到人類的情緒,也學會了,原來人類之間,還有種感情叫做愛。
追風定定瞧著小狗,他還記得自己第一次看見榴榴,是在黃昏下的舊巷。
雪白雪白的一小團毛絨小狗,生得像是移動的棉花團子,連站都還站不穩,望向他的時候黑亮黑亮的眼睛里卻好像盛滿好多星星。
追風后來學到的,這輩子最刻骨銘心的一個成語,叫做一見鐘情。
狗狗的喜歡,永遠是最無私最寬宏的,他永遠不愿意喜歡的人為難,或者難堪。
他用鼻尖蹭了蹭許榴溫熱的掌心,忽略了心底莫名其妙的抽痛,還以為是皮肉傷牽扯到了心里。
奇怪,以前再重的傷都沒這么疼過。
他用腦袋抵著小狗,低聲道
“榴榴,駱隨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