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們則在瘋狂開通腦筋思考這下面的深意。
解縉猶豫開口“若我沒理解錯,難道這第一次審判過的犯人,他在牢里了,還能找出有利于自己的證人嗎這怎么可能呢
楊士奇“有人幫他是前面提過的律師嗎”
朱樉震驚道“等一下,那豈不是哪怕是死刑犯便是最惡人的死刑犯,也會有律師幫他這律師瘋了嗎
回想起歙縣等地訴訟成風的老朱怒火再次uu:那些訟棍
茹瑞“律師,法律之師定然懂法。兔朝若是能保證每個死刑犯都有律師替他說話,說明實際上律師已經成了一種最普遍的現象,可能每個案子都有律師。百姓雇傭律師,律師保障百姓不被法律嚇到未來免朝之法律比之咱們只會只多不少。屆時,光通讀法典就是極難的事了。
朱棣嘆氣“全都是讀書人啊,哎怨不得他們得要那么多大學
。”
我們道德上可以譴責它們,但程序上應當合法合規。這涉及到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的區別。
程序正義在大多數時候能夠幫助我們的結果走向正義,所以在不完美的現實世界里,我們不能舍棄它。但是又需要警惕,那些富人玩弄程序,得到完全不能接受的“正義”。如何把握這個度,很大程度體現了這個國家法治建設的水平。
茹瑞“果然啊,這法律一多,就是容易被人利用如同咱們的稅賦,一旦復雜了,就有利于富人了。
郁新聽到這里,也明白了,道“追求正義,但不代表已經完全正義。否則,也不會有程序正義和結果正義一說了。兔朝,也有自己的路要走。
不得不說,當這話出來之后。靈堂里的大家,突然感覺心落了落。
那仿佛是,遙遠的一個夢景,變得真實了一點。
老朱嘟囔道“我就喜歡結果正義,結果正義,不就是最終的正義嗎”大家
是啦,反正最終的結果都是被你嘎掉。這也很難說是一種結果正義吧。不如說是一種“老朱正義”
沒有錯,既老朱習慣老朱之后。大家也習慣了老朱。
宋代后,司法的改革趨向于擴大刑部職能,削弱大理寺。復審權歸于刑部。但總體還是朝著平衡三法司這個走向去的。
可是元代很特殊,元代剝奪了大理寺的大部分職能,全部聚攏到了刑部。這個改革的影響被明代繼承,案件一般是刑部or都察院審了,大理寺復審。
朱元璋參考了元代,又以借鑒了唐宋,在摸索著他心目中完美政治體制的過程里,反復設置、裁撤著大理寺。
吳元年設大理寺洪武元年裁撤
洪武14年復設,左寺4位評事,右寺8位評事洪武29年裁撤
建文復設洪武31年9月
建文調整洪武33年2月,左寺6位,右寺6位朱棣繼承洪武35年7月,左寺6位,右寺6位。
朱允炆笑瞇瞇吐出一個字“四。”他比劃出“四”,強調建文永樂新政,4。他愿意當個沒有感情的計數機器人。
“欽依太祖祖訓還設”,朱棣很仔細的刪掉了太祖實錄29年關于廢除大理寺的重大決策條目。決定只聽29年以前老爹的話。
大家已經充分意識到了朱棣說話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