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愛欲和貪欲本就是一回事。」
仿佛議論文般開門見山的觀點,是這一章節的第一句話。
莫惟明皺起眉,繼續讀了下去。
最初產生這樣的念頭,是在我提筆更早的時候。大約有幾十年前了,我也不大記得。說來有趣,自打我與暮相識后,只經歷這般短暫的時間,我的思想竟是比以往經歷的人生更加通透。這位朋友卻說,我所有的思想都源于我出生至今的積累,不過是到了時候。這便是所謂的厚積薄發。
我向來認為,人都是貪婪的,這一點認知從我出生起就未曾動搖。往后我所經歷的種種更加將此觀點反復佐證。我并不否認妖怪亦是貪婪之物,因為他們的獸性更重,如動物般服從于自我生存的本能。而大部分時間,人類這一群體的需求會高于對生存的基本欲望。我曾最為介懷的一點,便是我確認任何人——沒錯,任何個體,都無法通過貪欲的考驗。
但我逐漸意識到一個事實。那便是,人類的壽命實在過于短暫。的確有許多朝生暮死之物,但它們便不如人類這般充滿欲念。大概是因為它們的生命更短,余生只有繁衍一事,是與生俱來的使命。而人類的「短暫」,恰好能讓他們萌生出更多意識,卻又沒有足夠的壽命支撐。于是信仰應運而生,代代相傳,欲望薪火不息。
人類的宗教典籍中,對于愛結與欲結的定義常有爭議。暮對此感到困惑,很想明白分歧的根源究竟是什么。而我已經很老了,食欲衰退,只喜歡瞇著眼睛躺在床上曬太陽。他依然熱忱,依然年輕——至少我活在他這個歲數時,是這么感知的。我不知接下來是否有能力跟著他走下去,見證他解開最終謎題的瞬間,但我已有幸知道,他距離答案更近了一步。
那便是,他忽然告知我,他似乎明白這之中的區別究竟是什么。
它們興許并無本質的區別。
暮是從某個項目中得到靈感的。是我告訴他,名字是極為重要、極為可怕的東西。大多數時候,它會伴隨你的一生,成為你揮之不去的某種烙印,對你的靈魂施加影響。而當那個孩子被父母取艾字為名時,未來或許已經注定。
小艾的母親因故離世,父親對妻女的愛濃烈到病態的程度。最終,她成為「容器」的核心,附體之靈。而那容器的制造方法,來自我現在棲身的這片土地上的、更加古老的一位逝者朋友留下的研究。說來有趣,那家伙曾滿口讕語妄言,卻篤定我必會成為對后世產生深遠影響之人。而我已垂垂老矣,并未見其印證,興許足以證明他是個誑語之徒。
還是寫回那可憐女孩的可憐父親吧。有人說他是個無情的男人,竟連自己女兒的死都可以利用。更有人說,他興許在女兒生前就已經將目光瞄準這個項目,即便以愛女為代價。不,應該說是「必要條件」更加貼切。
但也許這并不矛盾,它們本就可以是一體的。暮對外宣稱,這位學者是因痛失妻女,一心將全部的精力投入研究,失了心,才會對大家重要的成果下手。可是,想要將成果據為己有的貪欲也好,對妻女深沉真切的愛欲也好……看似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彼此催生,互為理由,才促成這一悲慘的后果。
悲慘嗎?也未必。也許對他個人而言的確是足夠悲慘的命運。不過,這個基地里塞滿了殘破不堪的靈魂,并不在意這單一個體能改變什么。可他的確對我的朋友造成影響。我聽他說這些話時,他仍難以掩飾自己話語中的激動與急切。
愛,貪婪——也許是可以被合稱為貪欲的。只有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詞才是完整的。這種完整性,包括狹義與廣義,具象與抽象。暮告訴我,在這個過程中他明白了,愛欲可以被這樣理解:特指對感官的貪戀,如色、聲、香、味、觸,其核心是對愉悅的黏著。
也就是說,愛欲正是三毒之中,貪欲的一種體現。貪欲則更為廣義,涵蓋對一切存在的貪求,包括物質、精神,甚至「存在本身」的執著。在十二因緣中,對愛的渴求被視為輪回的根本動力,也是「苦」的直接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