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一偉可不是心血來潮,而是故意這么說的。
五首歌曲的質量,莫一偉知道,王慶亞更是明白,至于五首歌曲帶來的收益,王慶亞心知肚明,莫一偉同樣門清。
換言之。
王慶亞花錢買莫一偉五首歌曲,等于他所在的公司,捧紅了三到五個歌星,這中間,雖然付出了金錢,但卻收獲了巨大的利益。
莫一偉可以將歌曲賣給王慶亞,也可以將歌賣給旁人。
大體來說。
王慶亞花錢買歌,相當于占了莫一偉一個人情。
人情。
得還。
故莫一偉說了這么一番話,主要是莫一偉不得已而為之啊。
一部影片,如何被人知曉?
自然是媒體宣傳和炒作了。
媒體宣傳,一需要錢,二需要人脈。
莫一偉人窮志短,沒錢,更沒有人脈。所以他想要讓人知曉自己執導的那部戲,只能炒作,用炒作的手段,令整部戲變得家喻戶曉。
炒作,看似簡單,其實一點也不簡單,除了需要題材之外,還需要合理的炒作手段,一旦操作不好,炒作便變成了作死。
娛樂圈中。
這樣的例子,有很多。
本著一客不煩二主,多一個朋友,多一條道路的想法,莫一偉將歌曲賣給了王慶亞,并且故意留了一個話題出來。
都是圈內的人精人物,王慶亞自然曉得莫一偉話語中的具體含義,這家伙也沒有藏著掖著,徑直挑明話題了。
“莫老師,你拍了一部網劇?網劇上映的時候,你通知我一聲,我讓旗下的幾個明星藝人,給你發發微薄,預熱一下話題。”
莫一偉打的就是這個算盤,在《至我們暖暖的小時光》這部戲上映的時候,王慶亞旗下的那些明星,隨便發發微薄,轉轉關注,就可以引起巨大的反響。
這才是莫一偉的最終目的所在!
兩人在這里商談事情的時候,一直苦等消息的趙和年,估計是等著急的緣故,親自給莫一偉打來了電話,口氣還是那樣的傲慢。
“小莫,我趙和年,我知道你現在在海都市,明天晚上,八點,我們約個地方,將合同簽了。”
“什么合同?”莫一偉明知故問。
“當然是那五首歌曲的購買合同了。”趙和年也是慌亂之下,失了方寸,電話中,說了這么一番不該說的話,“你之前跟我談過的,五首歌曲,連版權、署名權、創作權一起賣掉的,一百五十萬,我買了。”趙和年的口氣中,有著一股子洋洋得意。
想必這家伙。
以為自己吃定莫一偉了。
其實不然。
他趙和年能夠看到的東西,圈內的一些大佬,自然也能看到。
“你說的那五首歌曲啊。”莫一偉故意拉長了自己說話的語氣,“我賣了,剛才賣的,下回你趕早。”
“賣了?這么快?”電話那頭的趙和年,驚訝了一句,估計是被莫一偉賣歌的速度,給驚訝的。
“我開價兩百萬。”莫一偉氣趙和年道:“人家還沒有還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