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可樂里面加入姜絲,再放些紅糖,煮開,熱的,可樂原本的味道多一絲辛辣。”
現代很多人過年的時候就是這么喝的。
趙云川不喜歡,將這種東西可以當作調料或者配菜放在菜里,但不能煮到水里喝,總感覺有一種奇怪的味道。
“那行,就煮姜絲可樂。”
煮可樂這種事情對于趙云川實在是太簡單了,他覺得這樣的禮不夠,田向文當初可是親手雕了兩個福娃娃送給他,雖然那兩個福娃娃也很丑,但重在心意。
“不然……我在炸掉薯片或者薯條當小食?”
田向文眼睛一亮:“那真是太好了,只是這樣……會不會有點麻煩你?”
“不麻煩。”
這兩樣都是簡單易做的東西,快得很。
“那就多謝川哥。”
田向文感動不已,只覺得趙云川對他是真的好。
剛好趙云川手里現在有不少土豆,土豆生長周期短,每次收土豆的時候,他都會留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當作種子又種進土里,所以現在的他有好幾麻袋土豆。
拿一麻袋土豆出來做薯條完全沒問題。
方槐雖然已經讓田向文另做準備,但他每天還是會去山上轉一圈,有時候是上午,有時候是下午。
萬一呢,萬一他就是遇上大雁了呢?
不到最后一刻,絕不放棄!
這天上山,他又遇見了孫秀秀,兩個人就是點頭之交,極少說話。
不過這次,孫秀秀又主動搭話了:“我看你最近天天上山是打獵嗎?不過這大冬天的能有獵物嗎?”
不能有吧?
反正她天天上山,沒見過活的動物。
“我受人所托幫忙打大雁,也只是想著碰碰運氣。”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個時間是不會有大雁出沒的。
孫秀秀點頭:“那你小心些,我去那邊采藥。”
說完就走。
方槐忍不住陷入了沉思,她還是沒有聞到孫秀秀身上的味兒,而且這孫秀秀看起來不像是壞人呀。
就是普普通通一村民。
夫君為什么這么討厭她呢?
方槐想不通,索性也不再想了,他也不是一個喜歡為難自己的人。
繼續往前走去。
只是沒走兩步,就聽見后面傳來吵架聲,那男人的聲音還有些熟悉。
“我說你怎么天天往山上跑?原來是會情人的,孫秀秀,你這個不守婦道的賤人,我今天一定要休了你!”
陳旭的臉色死白死白的,以前還穿起來還合身的棉衣現在空蕩蕩的,如同套在一個骷髏架子上。
孫秀秀忍不住蹙眉,這男人是不是真的時日無多了?
那簡直是太好了。
陳旭是個閑不住的,上次被打受傷,也只是在家里待了兩三天又去了鎮上,孫秀秀知道,陳旭還在碰五石散。
但她不會去阻止,碰吧碰吧,碰得越多,身體垮的越快。
她離當寡婦也更進一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