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是這樣,許律師,你看咱們是不是現在就開始做起訴的準備,一邊還可以找她談,這樣不耽誤時間。”
許律師又何嘗愿意耽誤時間,但他不想讓這個案子走上訴訟程序。
現在打離婚官司,他清楚得很,如果當事人雙方較上勁,離婚案子拖個三年五年是常有的事。盡管法院也有審理期限的要求,但是,就是拖著,反正也有那句老話可以理解和原諒法院和法官的行為——寧拆十座廟,不破一樁婚嘛。
因此,一旦進入訴訟程序,作為代理律師,就是再敷衍,也是既費時又費力,而代理費用卻是不變的,一旦案子一直拖著沒有結果,當事人就可以一直不停地隨時麻煩代理人,那才劃不來呢。
“還是再談談吧,如果能談成,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是不是,張教授。”
許律師不知怎么突然對張智稱起教授來。
張智可是個極其有主見的人,他聽許律師這么說,也不好拒絕,只是堅持要許律師現在就開始做起訴的準備。
“那好,就按你說的來。”許律師只能順著張智的話說。
“這樣吧,干脆咱倆今天晚上再見一面,商量商量起訴狀的細節,你看行不行。”張智提出新的建議。
“行吧。那你晚上把那份協議書還帶上。”許律師還是準備走捷徑,打算親自找朱墨談。
他們約在一家小餐館里見面。
這家小餐館在西城一條熱鬧的商業街上,遠離朱墨上下班的地方。張智把與許律師見面的地方選在這里,是想著這里雖然人多,卻反而不會引起人的注意,他要盡可能地小心,不能讓朱墨發現他在為離婚做著各種準備,他要讓朱墨措手不及。
兩人在餐館見面落座后,服務員拿著菜單過來。
張智客氣地請許律師點菜。
許律師說:“你來吧,隨便什么都行。”
兩人又推讓了一番,張智便拿起菜單點了兩個涼菜兩個熱菜。
“六十九。”
服務員用手里的計算器摁了幾下后,報了賬,然后站在那里等著付賬。
張智本想對服務員說“等會兒再結賬”,又一想,覺得不妥,就從放在懷里的手提包中掏出一個黑色的很有檔次的真皮錢包來。
錢包被張智左右兩邊打開,里面的錢幣按金額的大小,有次序地橫放在最大的那個格子里,因為錢放的很整齊,所以,張智很快從里面取出一張50元和兩張10元的紙幣遞給服務員。
兩人邊吃邊談,張智把起訴狀的訴訟請求,以及起訴的事實理由大致告訴許律師,他希望許律師按照法律的有關要求再進行完善,然后盡快起草一份起訴狀。
“行,我盡快整理出來。到時候你最后定。”
許律師這句話一點也不專業。他沒法專業,張智一直表現得好像比他還懂法律似的。
“是這,張智。”他又開始直呼張智的名字說,“你把那份協議書給我吧,我再試試,我還是覺得咱們應該盡量爭取協商成功。”
“真要是能談成,那最好。”
張智從包里掏出他趕到這里時,已經在附近的打印店里新打印出的一份協議書,交給了許律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