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它一開始所針對的市場,是城市里最后一公里的出行,也就是說,那本來就是一個補充于公共交通之外的空白市場;
對于出租車行業來說,它根本沒有什么競爭,一般的兩三公里的短途,若不是沒有客人,司機還不愿意拉,而一般人騎共享單車跑個兩三公里也就差不多了,再遠就不是出行,而是運動了。
共享汽車也有人做,但是很明顯,高開低走;
租共享汽車,只比到租車公司租車便宜那么一點,但是無論是舒適性還有空間都小了好多,坐著活動不開不說,帶點行李都裝不下;
而且由于太過便利,如果去遠一點的地方,一鎖車,別人一掃碼就能把自己的車開走....
簡單來講,那就是個雞肋,十來公里內的短途出行,打個滴或者叫個出租車,甚至是讓熟人送一下就好了,長途旅游,即便不帶什么行李,還得擔心鎖了車回頭車被人開走了,總不能晚上還留個人在車旁看車吧....
張一帆想的第一步,還是想走共享的路子,首先來說,方便,而且有限的資源得到足夠的利用,更便于測試。
但是這一步,他想的不是自動駕駛汽車,首先牌照沒拿到,其次,沒有足夠的實驗數據,他也不敢讓這東西上路。
車輛這東西不像是手機家電什么的,出點質量問題,沒關系,拿來保修就好了,甚至上門售后都行,大不了給換個新的,就算是再出什么問題,那也是傷不到人的(電池爆炸的不談);
車輛要是在特定的環境下出了問題,就可能會發生事故,甚至危及生命,這是萬萬不能開玩笑的。
所以,張一帆選擇了走地機;
首先,走地機這東西受眾其實非常的小,一百個人里面,可能找不到兩三個行動不便或者腿部殘疾的人,而這些人里面真正需要出行的,更是沒有多少;
還有幾個很大的優勢,就是這些行動不便的人里面,真正腿腳不便了,手也不一定靈活了,操控不了,得讓人幫忙,而這些人身邊,只要有點經濟能力,或者家屬孝順的,往往都是有人在隨身看護;
在乘員安全上的風險會少了許多,碰瓷的肯定不敢保證沒有;
這社會什么樣的人都有,就看家庭教育及環境,對孩子百依百順的,在外用孩子還小之類的借口縱著孩子犯事的,說不誰哪天他過得不爽,能拿把菜刀把父母給剁了....反正自己就是個孩子,殺父母而已,還不是因為自己不懂事嘛!
這事必需要預防,前幾代包括這年代的熊父母太多了,所以張一帆準備的就是二十四小時三百六十度即時攝影,影像即時同步錄象到服務器上;
要是坐上這走地機,然后親屬自己把自己家的老人推下臺階或者什么高處,那到時候就不是什么產品問題的民事訴訟了,直接就是刑事案件,
只不過,即便是考慮了這么多問題之后,張一帆也有不少難處,
費用首先就是個問題,這么一臺走地機,要照著公司的利潤比例,無論怎么降低成本,售價也得要十萬塊錢;
十萬塊錢以保用三年來說,也就是一臺共享的走地機,一年就要賺最少三萬三回來才能平本,多出來的才是賺頭;
那么問題來了,即便是不考慮這東西能賺錢,那么定價多少錢一個小時合適?
首先來講,前面的數字是機器擺在那里不動的數據,而要讓它動起來,還需要能源,電,或者柴油!
沒有誰會付錢把一臺走地機就這么租回家擺著看吧?
那么,再算一筆細帳,燒柴油的話,一個小時就需要花掉一升多的油,當然,這是看乘員行走的地型,時長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