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問題就這么出現了,有人成功的扒上了火車,但也有人因此而失手,有的人運氣好,失手的時候還知道奮力的將自己往外扔一把,結果就是摔傷,骨折。
也有人運氣不好,因為時機掌握不準確,結果直接鉆到了車輪底下,命運自然不用多說。
接二連三的出事,而且還是這種意外情況,搞的老許他們對火車測試都有了股愜意。
火車自身的問題倒是沒出現多少,可這種意外卻是接二連三的出現,放在誰身上都不可能當做沒事的。
于是,李元吉只能下令各個州縣,嚴禁百姓靠近鐵路。
官府的命令只是命令,天下那么大,人又那么多,總有幾個不信邪的。
為了徹底的杜絕這種現象,同時也樹立一個正確的價值觀,所以李元吉同時下令了另外一個很不人道的命令。
對死者家屬的追責。
是的,就是追責。
華夏歷來都有死者為大這一說法,到了后世,這個行為甚至被加重扭曲了不少,甚至更是將人群分為了幾個等級,比如弱勢群體這種。
雖然這樣能體現出人道主義,可這卻不是個好辦法,也并無法有益于規矩的建立。
為了防止碰瓷黨的出現,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于是李元吉只能選擇追責。
……
長安法院,這個年初才剛剛成立的部門,其職責是從官府手中分撥出來的,雖然大唐還有很多地方依舊是官府全權負責,但那種日子并不會長久,三五年之內,便會被這種全新的制度給替代。
長安法院自成立以來也接受了不少的案件,而案件分為兩種類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跟后世一樣,刑事案件必須有武侯所負責整理材料并且提交審判,民事案件則個人既可以提交。
因為在涇陽縣已經有了一年的經驗,加上長安的重要性,所以這里有不少官員都是從涇陽縣那邊調來的。
帶新人的同時,也在完善自我,補充領導的基本素質,等到這些新人成長起來之后,他們便會升官調任其他地方,通過這種方式,迅速的建立起這一整套制度。
然而,今日的長安法院卻接到了一個令他們頭疼的案件。
這個案件很難判,而且主體復雜,在此之前,從未出現過這種案例。
以往總是說民不告官,因為告了也是白告,告不贏的。
但現在卻出現了官要告民的案件,這怎么判?不管怎么判,百姓都會覺得他們是偏袒官府,加上對面是死了人的。
“主任,這個案件很棘手啊,搞不好的話,怕是會引起一場風波。”法院內部,拿到案件的資料之后,新入職的黃寧則是一臉的愁容。
“是啊主任,這種案件沒有先例可循,咱們這一次的處理,很有可能會成為將來處理同類案件的指向標,一旦出了錯,后患無窮啊。”另一人也同樣是點著頭的附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