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飯飽,要不是程處默實在吃不下了,他根本就不會放下筷子,不過茅臺酒卻一杯接著一杯的喝。
他也不管丟不丟人了,能喝的這么暢快,一點面子算個啥?
林雨也是見其杯空就斟滿,不一會兒半瓶酒全下到程處默的肚子里去了。
可把程勇等人氣的不輕,本來大家伙兒好不容易有解饞的機會,結果這家伙一來倒好,全被他給喝了,偏偏別的人還都敢怒不敢言。
程處默雖然性格和善,胸懷寬廣,但是有一點不能碰,那就是別跟他搶食。
對于他來說,搶他的食物就猶如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分分鐘拼命。
不然的話,當初也不會跟秦懷玉爭一瓶酒,而把皇上都給驚動了。
而且他可是程咬金的兒子,全長安城的人都知道,程咬金跟尉遲敬德這倆人幾乎是穿一條褲子的,還都是護短的主。
尉遲敬德沒啥腦子,碰見啥事非打即殺,人們惹不起,躲著就行了。
但程咬金不一樣,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陰險,不過這里的陰險不含有狡詐的意思。
而是只要得罪了程咬金,他能想出一百種騷主意擺置你,直到你求饒為止。
所以大家都很小心,見到程處默從火鍋里夾東西吃的時候,自動的停下筷子,等其夾完以后在伺機而動。
林雨也發現了這一個規律,不過他可是不怕這個程處默。
白吃他的火鍋還想要他讓著,可能嗎?剛才好幾次,林雨都跟程處默夾到了同一只蝦。
當時可把眾人給嚇住了,以為這回程處默要發怒了,誰知道后者憨厚的一笑,趕緊松開筷子,去夾另一只,并搶似得放在嘴里。
幾次以后林雨已經讓程處默形成了林雨高其一等的潛意識,由此在碰杯的時候,程處默的杯沿都放低一點。
這時才真正的驚呆了程勇等人。
要知道在酒桌文化上分地位尊卑的就是杯沿,碰杯的時候,誰的杯沿高,誰在眾人中的地位就高。
程處默這樣做就證明了他在心中對林雨是崇敬的,也說明剛才林雨那幾個簡單的小動作起了作用,當然更大的原因還是程處默真心想結交林雨。
跟著這一位有蓬萊仙釀,還有海鮮火鍋,就算是叫聲大哥又如何?
等一瓶茅臺喝完,程處默醉醺醺的,圓滾滾的身體搖搖晃晃,看起來就像是一只肉皮球放在椅子上,嘴里嘟囔著,
“林兄,這頓飯是我這輩子,吃的最爽快的一頓。嘿嘿,這酒……”
他端著空杯子,諂笑的看向林雨。
后者會意一笑,不知從哪里又拿出一瓶,
“程兄放心喝,今晚酒管飽!”
程處默那兩只瞇成縫的小眼睛立即放出一千瓦大燈泡的精光,簡直就像是餓了三天的流浪漢看到了大燒鵝。
滿滿的都是激動之情,也不喊林兄了,一個勁兒的喊著大哥,叫的那是一個真情流露。
林雨直接將其打開,又給程處默滿上。
后者小口慢嘬,喝完后,滿足的叫一聲——爽!
林雨正要給其倒第二杯,卻被阻止。
“大哥,別,別倒了,浪費!咱們明兒個再共飲此酒。”
林雨頓時對程處默的印象好感度又上升了一分,能在喝暈的時候還能控制自己喝酒的,可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因為正常人這時候的反應應該是一個勁兒的吃牛逼:給老子滿上,我沒醉,還能喝!
林雨放下酒瓶,對程處默說,
“程兄醉了?”
“我沒醉!”
“那怎么不喝了?”
程處默無奈的搖頭,
“唉,酒喝到一定量,就會失去了其滋味兒,再喝下去,就不是品味了,而是浪費。浪費可恥啊,林兄!你是不知道啊,我每看到有人糟蹋糧食,都恨不得上去將其暴打一頓,不然難解我心頭之恨。”
說著說著,竟然聲淚俱下,
“可我方才應當喝足了,但是卻貪心不足,非要在喝一杯,入口中雖有滋味兒,但已失去其根本。我恨啊,如此飲酒,真是玷污了蓬萊仙釀的美名。我……我……嗚嗚……悔恨啊!”
林雨只覺莫名其妙,心想這個家伙真是對食物的態度達到了等同生命的層次,估計和松下原對待酒有一拼。
這種人要是放到現代,那妥妥的著名國際美食點評家,試問世界上還有誰對待食物能像他這么的癡情?
“程兄莫要再心懷愧疚,一杯酒而已,算不得什么,這也不是你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