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雞雖然在關祖這里得到了保證,但是還是一臉擔心地看著陳浩南、大天二、大佬b……嗯,大佬b排第三。而全港看tvb直播的市民看到關祖之后,都紛紛大吃一驚。沒想到這種場合,關祖真的來了。
這更坐實了雙方關系不一般。
“梆梆梆~~~”
法官發話,
“大佬b等人涉嫌走粉一案,現在開庭。”
控方檢察官率先起身:“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下面我對案件進行陳述……6月11日當晚,22點23分……旺角金殿夜總會……查獲海因海因1041克……”
“有證據證明,被告大佬b長期從事海因交易,陳浩南與梁二作為其團伙成員,參與其中,在港島多地進行海因的運輸與分發,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破壞港島的穩定與安寧。”
說著,檢察官將那包作為物證的白色晶體粉末展示在眾人面前,還附上了當時的現場照片。
辯方律師站起身,開始質疑:“法官大人,控方所依賴的這一關鍵證據疑點重重。根據我的當事人會議,海因是紀少群警官在眾目睽睽之下直接放置在桌上的,這明顯是栽贓陷害。”
然后開始激烈辯論。
隨后進入證人作證環節,控方傳喚了當晚參與行動的一名ptu警員。
警員走上證人席。
檢察官引導他陳述:“請你描述一下當晚在金殿夜總會包廂內查獲海因的經過。”
警員一身正氣:“我們接到舉報后進入包廂,按照程序進行搜查,然后就在桌上發現了這包海因。”
隨后,又傳喚了幾個警方證人,證明了是搜查出來的。
而辯方律師則詢問大佬b、陳浩南、大天二等人,都堅稱是紀少群眾目睽睽栽贓。
控方律師冷笑:“你們都說,紀sir是直接拿出一包海因,扔到桌子上……我覺得非常荒謬。如果要栽贓,又豈會用這種囂張、無智的手段?”
“還有,剛剛你(大佬b)說沒有碰過海因,為什么在包裝袋上,會有你的指紋?”
大佬b冷聲:“我不知道,但我真的沒碰過這包海因!”
控方問紀少群:“紀sir,請你詳細說一下搜查的經過。”
紀少群鎮定自若,義正言辭:“進入包廂后,我們嚴格按照執法程序進行執法搜查,而就在那張桌子上,我們發現了這包毒粉,之后對每一個角落、每一件物品,都進行了仔細檢查。”
20分鐘后……
終于到了法庭辯論環節。
檢察官慷慨激昂:“即便證據存在爭議,但海因出現在被告所在的包廂內,他們就脫不了干系。海因犯罪危害巨大,我們不能因為證據的一點瑕疵就放過這些可能的犯罪分子。”
辯方律師毫不退縮:“控方這是在強詞奪理。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僅憑一包被懷疑是栽贓的海因就妄圖給我的當事人定罪,這是對法律公正的嚴重踐踏。我們有理由懷疑這背后存在著不可告人的目的,是有人蓄意操縱,試圖誤導司法公正,陷害我的當事人。”
雙方你來我往,唇槍舌劍。
3分鐘后,
雙方都說完了。
最后,被告大佬b、陳浩南、梁二等人進行陳述:“我從未做過任何違法犯罪之事,那天在夜總會被突然闖入的警察誣陷,這一切都是莫須有的罪名,我相信法律會還我公道。”
然后下一階段:
法官向陪審團詳細闡述了案件的要點和法律適用準則,隨后,陪審團成員起身,前往商議室。
此次陪審團有11位市民,有教師、職員、商人等。
經過20分鐘的討論,陪審團進行表決。
最終,支持大佬b有罪的票數6票,支持無罪的5票。
又5分鐘,
迎來了宣判時刻。
法庭內瞬間安靜下來,所有人都注視著法官。
“本席經過深入權衡與細致斟酌,現對大佬b、陳浩南、梁二涉嫌走粉一案,作出如下判決……”
“在港島,毒粉犯罪對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造成的危害極其嚴重……”
“雖然被告堅稱毒粉是被紀少群警官當場放置在桌上,但未能提供確鑿有力的反證,不足以推翻控方的指控。”
“本席判定,被告大佬b、陳浩南、梁二犯有毒粉交易罪行,罪名成立。”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等法律的相關規定,對被告大佬b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被告陳浩南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對被告梁二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莊嚴的宣判詞,一字一句,清晰無比地傳遍了整個法庭。
然后通過tvb直播,傳遍了整個港島無數收看tvb新聞直播的市民面前。
而此刻,
tvb直接將鏡頭對準了關祖的身上。
tvb記者為了業績,硬著頭皮走到關祖面前:“關先生,現在審判結果出來了,你有什么想說的嗎?”
關祖目光堅定地直視鏡頭,聲音沉穩有力:
“我一直強調‘奉公守法’四個字!”
“雖然我與被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但我更尊重法律的權威,我相信法官在做出判決時,已經進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考量。”
“毒品犯罪,毒害的是無數家庭的幸福,破壞的是整個社會的根基,對其零容忍,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我呼吁每一位港島市民,都能從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訓,自覺抵制毒品,積極參與到禁毒行動中來。讓我們共同努力,營造一個無毒、和諧、美好的港島。”
關祖的話語擲地有聲,通過tvb的直播,傳遍了港島的每一個角落,讓無數市民為之動容。
堂皇大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