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他上癮了!
他決定,他要繼續上電視!
……
……
此時,一架飛機,從美國而來,降落到了啟德機場。
曹楠的皮鞋,再次踏上了港島這片土地。
經過幾個月的試探,他發現港島警隊根本就沒去抓他,作為一個驚天大案的匪首之一,他的公司竟然都沒有去查。
唯一的解釋就是,警隊根本不知道他這號人的存在。
不過想想也合理,除了第一次綁架之外,其他綁架他都沒去參加‘團建’,警隊沒發現他也很正常。
于是,
曹楠又回來了。
這一次,他決定更加謹慎一點,不亂搞事。
綁架?
他不綁了,暫時蟄伏。
……
另一邊,張子豪已經沒錢三個月了。
三個月前,他的前就在濠江賭場給全部輸精光。
沒錢對他來說,比殺了他還難受。
賭徒的性格,讓他又開始準備跑去綁架。不過悍匪天團的覆滅,讓他一直非常謹慎,導致現在都還沒動手。
……
此時,另外一伙悍匪——陸承風團伙,正在看電視新聞。
(《旺角的天空》)
“這個署長,天天上報紙~~~~”
“瑪德,等我解決了那個樂文華,就干死你!”
風哥惡狠狠道。
以前風哥是販毒集團的頭目,有一個非常信任的兄弟,叫樂文華(任d華),甚至自己女人親他都無所謂,因為他覺得兄弟比女人更重要。
在一次毒粉交易當中,風哥被樂文華出賣,警方圍堵,他開車沖下海才僥幸逃脫。
他最恨的就是警察!
這次回來,他要報復警隊,報復樂文華。
而首先,他要做的就是買軍火。
他剛回港島,帶著幾個小弟,什么錢都沒有。
于是他跑去賣軍火的那里,假裝買軍火,然將賣軍火的全殺了,將軍火占為己有。
槍有了,現在差炸彈了。
而就在明天上午,他約了一幫外國人,購買外國人手中的液體炸彈。(《給爸爸的信》)
約好了在一個商場餐廳里面交易。
風哥現在窮,所以自然是:“貨我又想拿,錢我又不想給!”
桀桀桀
于榮光式邪笑。
……
……
新的一天。
周日。
今天是周末,所以鄭松仁不用上班,他去了朋友的餐廳,邀請了方逸華約會。
中午,
他來到了一個玻璃建造的時尚餐廳中。
他跟餐廳中的老板是好朋友。
方逸華還沒來,所以鄭松仁跟餐廳老板聊了起來。
“最近你總是上新聞,不錯哦。”
“一般般,哈哈~~~”
“恭喜了,總警司升到警務處助理處長,可謂是大跨一步。”
“還行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