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楊堅處罰自己兒子楊俊的故事。楊俊是隋文帝的第三個兒子,封為秦王,任命為并州總管。
他在任上大興土木,建造的王府竭盡奢華,超過了法令規定的規格。又放債取息,盤剝百姓。隋文帝得知后罷了他的官,召還京師居住。
大臣們都認為秦王的罪名不過是違反制度,不必如此嚴厲。隋文帝卻說:“法不可違。我是五個兒子的皇帝還是天下百姓的皇帝?照你們的說法,為什么不另外制定皇帝兒子遵守的法律?周公那樣偉大的人物還殺了造反的兄弟,我比周公差遠了,怎么能夠破壞
法律呢。”
結果楊俊郁郁不得志而死。至于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其實是商鞅提出來的,記得三國時期曹操也說過這樣一句話。曹操率軍隊出征,說誰要是糟蹋了老百姓的糧食就斬首,結果曹操的馬受了驚,踩壞了老百姓的糧食,曹操便
要自殺,經群臣苦苦相勸,曹操便割下一段胡子認錯。
但是這一類人畢竟只是少數。
而天子犯法不與庶民同罪的那就太多了。
這種說法是錯誤的,也是不存在的。
首先,天子,一國之君,奉天之命,恭行天罰,其本來就是“法”,或者說是超越“法”的最高權威,只有“法”犯天子,沒有天子犯法。
其次,“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個提法其實不準確的,是誤傳,其雛形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
出自《史記·商君列傳》,商鞅變法,太子殿下以身試法,于是有此一說。
但是,別以為太子殿下被什么偵查羈押的,沒有。太子是君嗣,現在不是天子,以后說不定就是。
于是,對于此次事件的處理結果是,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他的輔導員和老師被處罰了,教不嚴師之惰。而太子殿下估計知識被口頭批評教育,責令悔改吧。
罪和罰是兩個概念。罪指的是違反道德規范后可責罰的狀態。現代刑法講罪、責、刑三個方面,有多大過錯,負多少責任,承擔怎么樣的刑罰。“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只從罪的角度進行了規定,對責和刑并沒有做一個明確的指引。加之諸如刑不上大夫、親故賢能功貴勤賓之類封建等級特權,“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僅僅是一個擺設或者是口
號,這和拍蒼蠅打老虎無關,不過是統治者愚弄百姓的一種手段罷了。
所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體現不了公平正義的觀念,而統治者基于封建等級特權衍生的愚民政策卻昭然若揭。
不過面子工程還是要做的。
皇室犯法怎么辦,蕭晨這一點做的很好,組建了類似于古代宗人府的機構。
宗人府是古代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
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按時撰寫帝王族譜,記錄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號、世襲爵位、生死時間、婚嫁、謚號安葬之事。
職掌收發文件、管理宗室內部諸事、登記黃冊、紅冊、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凡是宗室陳述請求,替他們向皇帝報告,引進賢才能人,記錄罪責過失之機構。
跟執法部門聯合審判皇室子弟的地方。
這里是奇山鎮,誰都知道他在星河帝國的特殊地位,在這里出現一個擁有皇室身份的人,在正常不過了。
當即警察恭恭敬敬的將證件還給了蕭奇。
接著蕭奇在雷天詫異而又驚慌失色的眼神中來到他的面前,說道:“正好坐你的車去九龍湖。”
九龍湖度假村已經是一個過去的名詞了,現在已經成了一個私人地盤,雷彪就住在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