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知道高百盛為什么要搶奪這一塊地。”這才是蕭奇最關心的問題。
“我想我可能知道。”于明凡說道。
“你知道?”蕭奇轉身朝著于明凡看了過去。
于明凡點點頭說道:“我來的時候就看了此地的格局,這里應該是九龍出水的格局,此地畢竟有大墓存在。”
“大墓,怎么又是墓穴。”蕭奇一陣無語。
“先回去再說,還有吉米盡快將他控制住。”蕭奇揮揮手說道。
于明凡從身上出去一顆葫蘆,直接將吉米給收了起來。
蕭奇也給洪國柱打了一個電話,“洪總,惡魔邪祟已經降服了,不過百盛集團為什么要得到這一塊地現在還不知道,我勸你還是開工的事情還是展緩為好。”
洪國柱苦笑的說道:“蕭總不瞞你說,我現在是把整個身價都壓在這一塊地上,每拖一天,我就損失一大筆錢。”
“對了,蕭總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接手這一塊地,這一塊地的位置你也看到了,如果開發出來不說翻一個翻,至少掙個二三十億還是一點問題都沒有。”
蕭奇剛想拒絕,不過話到嘴邊有重新咽了回去。
錢他不缺,上一次荊門島一行,然他銀行存款再一次突破一百億,拿出五十個億,一點問題都沒有。
而且于明凡說過這里可能有一座大墓,如果真是這樣,說不定還可以進入大墓中看看有沒有什么值錢的寶貝。
“我們見面再談。”
洪國柱聽到蕭奇要跟自己見面,心中大喜,自然知道一定是蕭奇看上了這一塊地,想要收購過來,這可是對于他來說是一個意外之喜。
這一塊地一旦賣出去,就解決了他的債務危機,也有了錢,開發其他地皮。
買這一塊地的時候洪國柱花了五十二個億,一分錢沒賺,直接以五十三億轉給了蕭奇,要知道光是打點,前期開工都不止一個億。
就此易手,這一塊地屬于蕭奇所有。
蕭奇謝絕了洪國柱的請客,剛跟他離開,就接到于明凡的電話。
“老板,我徹底控制了吉米,從他的口中得知,這一塊地下面根本不是什么大墓,而是一道封印,封印了一件武器,朗基姆斯之槍。”
“你確定是朗基姆斯之槍。”蕭奇問道。這一把槍實在是太有名了,朗基奴斯長槍,又稱朗基奴斯長矛,又譯命運之矛。當年耶穌在十字架上死去的那一剎,據說是狂風大作烏云漫天地動山搖日月無光……古羅馬制,絞死者必須被砸斷雙腿以
確定其是否死亡。
傳說這是一支曾經刺穿耶穌基督的槍。根據圣經記載,當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一名戰士用槍刺傷了他的側腹。這名戰士就叫做朗基努斯。當耶穌的血滴入朗基努斯的眼睛,朗基努斯在瞬間被感化,此后放棄了原先的身份,成為了一名僧
侶,并擁有了行使神跡的能力。
后來他被追認為圣徒,稱為“圣朗基努斯”。
這是一把屠神之槍,上面沾染了神的鮮血。
朗基努斯之槍是唯一傷害過神的武器。因此它又被稱作“命運之槍”,或“圣槍”。傳說朗基努斯之槍能夠給予持有者勝利。
同時擁有圣槍和圣杯的人就是上帝所挑選者,能夠統治全世界。現在羅馬教廷宣布這支圣槍保存在圣彼得大教堂。在圣彼得大教堂的一個祭殿里,有四個一模一樣的盒子,圣槍就在其中之一的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