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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04章 是枷鎖,也應當是保護傘(1 / 2)

            第1204章是枷鎖,也應當是保護傘

            云逍沉聲說道:“貴賤異獄、同罪異罰,法外用刑、任意殺罰,是大明刑獄最大的不公,也正是造成刑獄貪腐成風的根源!”

            同樣的罪行,得到的判罰卻不同,在監獄中得到的待遇也各不相同。

            這就是‘貴賤異獄、同罪異罰’。

            舉個栗子。

            如今的大明,平頭百姓犯了罪,首先要枷號八日,行刑后才能釋放。

            而如果士紳犯了同樣的罪行,則只須拘禁三日,聽候‘議罰’即可,并無下文。所謂‘議罰’,就是司法官員們關起門來,花上三天的時間,給犯了罪的人定一個適當的罪名。

            至于怎么個議罰,就會牽扯太多的人情和利益在里面。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完全成了一個笑話,律法公正又從何談起?

            至于‘法外用刑、任意殺罰’,那就更好理解了。

            當權者一言為法,恣意妄為,想怎么處罰就怎么處罰。

            上行下效,自然催生出一批又一批奸臣酷吏。

            他們只知枉法斂財、欺壓無辜,而那些處心積慮編纂出的監獄制度和律法條紋,最終淪為了一紙空文。

            胡應臺面露苦色。他當了多年的刑部尚書,當然知道律法是怎么回事。

            律法,就是所謂的王法,不就是維護特權階層權利的東西嗎?

            這要是人人都平等了,那還叫王法了嗎?

            這要宣揚律法面前,權貴、士紳與平頭百姓平等,這要得罪多少人?

            自己無畏強權,那是真的,可這個強權,是某個特定的人,而不是整個群體啊!

            這不是要了自己的老命嗎?

            “刑罰和監獄,是律法懲處惡徒的手段,不是掌權者的笞棒,更不是官吏肆意盤剝百姓的工具。”

            “若是這一點,成為官員、吏民的共識,何愁律法不能公正,刑獄貪腐不成根除?”

            “刑部掌管天下刑獄,不光是掌管刑罰政令,更應該向世人明刑弼教,讓官吏明法執法,百姓不光要知法畏法……”

            說到這里,云逍頓了頓,目光從幾人身上掠過,“律法,不光要成為約束百姓的枷鎖,更應當成為百姓的保護傘。百姓理應以法律保護自身權益,朝廷也應當鼓勵百姓這么做。”

            他說的這些,也就是‘普法宣傳’。

            屋內幾人都是一震,神色變得凝重起來。

            胡應臺提出了質疑:“明刑弼教,乃太祖提倡,朝廷自當遵循祖訓。只是,只是讓百姓以律法維護自身權益……下官以為,大為不妥。”

            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于后世的人而言,是再也簡單不過的道理。

            可在如今這個年代,未免太過驚世駭俗了。

            其實在華.夏古代,普法宣傳并不是什么新鮮事。

            先秦時期,就有‘木鐸傳法’和‘懸法象魏’,使百姓了解法律的內容,感到刑法之可畏。以后歷朝歷代,都有各式各樣的法律宣傳制度。

            朱元璋更是熱衷于法律宣傳,并且有搞出新的創舉,那就是講讀律令。

            為此特意頒行了《大誥》和《教民榜文》等,供天下官民學習、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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