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知府這下按理說是沒轍了,兩次維持原判,他也沒理由繼續往回頂,可剛好這時候,他高升了,還升到了大理寺卿。
於是乎,他成了大理寺的最高官員,直接就把案子再度打了回去,駁回了之前大理寺的叛軍。
御史聞聽此案,彈劾許遵“枉法”。
案子到了這里,一切都已經不重要,因為案子審不出結果,大理寺和御史吵起來,按照規矩要下放給翰林學士們討論。
翰林學士中,兩位大佬王安石和司馬光,為了此案同樣吵得不可開交。
王安石力挺許遵,認為從輕發落,司馬光堅持應該處死阿云。
案子吵了數年,吵得宋神宗都煩的不行,特意下旨特赦阿云。結果遭到司馬光、王安石的聯合反對,司馬光認為皇帝藐視律法,王安石認為皇帝大題小作,容易把此案變成特例。
之后……
王安石變法,王安石得勢,阿云從輕發落,得以活著出去,還嫁人生子。
王安石變法失敗,司馬光重新掌權上臺,馬上把已經有兒女的阿云抓出來,論罪處死。
聶宇特地把二人招來,又說明了“阿云案”,這意思已經相當直白,就是不希望競爭擴大到工作上面。
眼看二人都表示明白,聶宇這才放心,接著又說起奏章上的案子處理:“杭州奴才案與阿云案自不可比,若要論起來也簡單,刑部認為應當罰銀,大理寺認為應當流放。既如此,那就乾脆一起並罰了吧!”
戴毅、田明二人聞言,全都有些迷惑,什么叫一起並罰
聶宇繼續說道:“這些賤骨頭們既然那么想做奴才,那朕就給他們這個恩典,讓戶部立刻給他們重新登記造冊,不用再以漢人給他們造戶籍了,就給他們登記為奴才、包衣奴才吧!”
“朕就特許加恩,在漢、瑤、苗三族之外,另設一支包衣族,全稱就叫包衣奴才。凡是包衣奴才,允許讀書,但不得參與科舉,不得享受新政減稅,所耕作之田,還要另外加稅兩成。”
“還有,包衣奴才們,他們的后代也遵循此例,要想免除包衣奴才身份,必須與漢族通婚,持續三代以后,才能做回漢人。但若是包衣奴才的女兒,兩代以內與漢人通婚,就能做回漢人。”
“當然,朕也可以額外加恩,他們不想做回漢人,也可以一直做包衣。包衣除了田地加稅,還要自帶乾糧,無償且必須承擔官府的所有徭役。”
好傢伙,這么幾條政策下來,給戴毅和田明都驚呆了。
皇帝這是真的夠狠啊!
看似沒有殺人,也沒有罰銀子,甚至沒有流放抓人,但這些政策實施下去,簡直比殺了這些人還狠。
可以想像,只要這些政策推行下去,這些想做奴才的賤骨頭,壓根不可能忍得下去。
不止是加稅服徭役那么簡單,還要被人戳脊梁骨,而且這幾套政策組合拳打下來,等於把他們變成跟旗女、滿女相同的待遇。
旗女、滿女還能嫁給漢人,來洗清血脈,可他們這些包衣奴才,除了內部通婚,男子幾乎不可能娶到老婆。
娶不到漢人老婆,血脈就一直洗不乾凈。
再加上包衣奴才的女兒,兩代就能洗乾凈血脈。
這是逼著包衣們只生女兒,讓包衣奴才們斷子絕孫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