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羅賓在這個時候還敢負隅頑抗,劉勇再次說道:“黃大明到底是哪天走的?1月14日那天你見到的是不是他?”
在劉勇的連翻猛攻下,羅賓總終于沉不住氣了:“那天我見到的是黃大明,他找到我時神色慌張,手背上有血道子,像是被人撓了。
我問他是怎么回事,他說是跟人打架了,還跟我借了1000塊錢,說是要去粵省。”
雖然劉勇認為羅賓雖然說了部分實話,但還沒有全部說實話,而羅賓在這個時候再也不改口了,一時間也逼問不下去。
于是,當務之急就是立即抓到黃大明。
出于引蛇出洞起見,專案組決定先假意將羅賓放掉,借羅賓把黃大明給引出來。
在將羅賓釋放前,劉勇對他說:“這些天你哪里也別去,如果有黃大明的消息就馬上告訴我們!”
羅賓心下竊喜,不斷點著頭道:“我保證一有黃大明的消息,立即通知你們警方!”
此后的兩天,專案組每天都派專人給羅賓打電話查詢黃大明的下落。
到了第三天,也就是1月23日,偵查員小胡照例給黃城酒家打電話時,接電話的房主告訴他:“羅賓這小子昨個兒晚上跑了,他還欠著我一萬多塊的房錢嘿!”
劉勇放下電話,立即行動起來:凡知道羅賓下落的人要一一走訪,將情況通報給死者的家屬,尤其是姜苗苗的弟弟姜偉和表弟于寶慶。
在得知羅賓可能和姜苗苗的死有關,姜偉和于寶慶都氣紅了臉。
他們倆紛紛大罵羅賓這個白眼狼人面獸心,忘恩負義。
姜偉當場拍胸脯表示他們一定發動在燕京的親友和社會關系,挖地三尺也要幫助“警察同志”把羅賓這王八蛋給找出來。
一開始,劉勇也沒指望著姜偉他們能找到羅賓他們,就當廣撒網了。
誰能想到,讓劉勇驚喜的是這姜偉的社會關系還真給力。
僅僅三天后,鼻青臉腫的羅賓就被姜偉和于寶慶給扭送到了新街口派出所。
很明顯姜偉和于寶慶在將他送到派出所之前給了他一頓胖揍。
1月23日晚上,經過一天一夜的突審,羅賓終于承認黃大明在逃跑之前在他那里放了一包東西。
于是劉勇等人立即趕往羅賓的住處將這包東西取回,打開一看后發現里面有一塊金表、十件純金首飾,還有女人穿的皮衣和皮鞋。
經過姜偉和于寶慶辨認,證實這些東西都是姜苗苗生前所有。
至此,確認黃大明就是殺害姜苗苗的兇手,但是羅賓也有參與犯罪的嫌疑。
鑒于羅賓到現在都拒不供認參與犯罪,只承認幫黃大明保存了這包東西。
因此專案組以包庇嫌疑將羅賓收容審查,待抓到黃大明后再做計較。
有人提議,抓緊時間去粵省省城將黃大明緝拿歸案。
但劉勇以為黃大明不可能去了粵省,這很有可能是障眼法。
劉勇認為黃大明有較大可能是跑回蜀省老家了。
于是他立即聯系蜀省公安廳刑偵處,請求他們開展對黃大明的緝查,同時向黃大明的老家溫湖縣派出工作小組。
1月25日,劉勇辦公室的電話響了起來,劉勇抓起電話剛“喂”了一聲,電話那里傳來派到溫湖縣的偵查員興奮的聲音:“劉隊,黃大明抓到了!”
興奮的劉勇立即讓內勤買車票,并立即動身趕往溫湖縣,他要親自審訊黃大明。
……
今年才26歲的黃大明是溫湖縣合才鎮小黃莊農民。
去年3月來燕京后就一直吃住在同鄉羅賓承包的黃城酒家干雜活。
由于羅賓的生意不景氣,所以經濟情況非常緊張。
今年十月份的時候,羅賓為了付不出近萬元的房租而開口向前老板姜苗苗借錢。
結果卻被姜苗苗拒絕了,心情郁悶的他在回住處后就和黃大明合計。
他們現在手頭缺錢,而姜苗苗將要出國,必定要聚集錢財一并帶出國去,于是就在1月7日密謀決定搶劫姜苗苗。
1月8日這天兩人決定行動,但由于當天姜苗苗不在家,只能空手而歸。
到了1月14日這天早上8點左右,不甘心的羅賓和黃大明明再度來到姜苗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