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大明來說,去胡化是絕對的政治正確。
因為整個大明,就是太祖朱元璋驅逐胡虜創立的。
在這句話寫入禮法公約的總則后,更是成為大明的立國之本。
所以朱由檢以漢語教化胡人,群臣沒有人敢反對。
不同的人群通過不同等級的漢語考試才能成為公民,得到群臣公認。
在商討了漢人后裔在境外如何成為大明公民后,戶部尚書畢自嚴道:
“沒有胡化的漢人后裔,在境外出生也可以成為大明公民。”
“他們的賦稅如何收?如何享有公民權利?”
朱由檢對此也沒多少辦法,因為后世的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在這方面無法借鑒。
所以他只能道:
“所有境外漢人后裔,在年滿十六歲后,可以參加漢語考試成為公民。”
“如果實在不識字,也可以從軍服役三年,在軍中接受教化后,獲得公民身份。”
“之后賦稅該怎么收就怎么收,每年按照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和有產稅。”
“這個稅收朝廷和藩國如何分、對于在外國的漢人又如何收取,戶部和理藩院、國會華僑委員會一起,制定一個辦法來。”
把這件事推給了戶部,并且給境外漢人后裔從軍獲得公民身份的機會。
畢自嚴躬身應命,又詢問道:
“那在十六歲以前,這些人是什么身份呢?”
“是否需要繳納賦稅?享有什么樣的權利?”
按照初步擬定的禮法公約,只有納稅服役,才能成為大明公民,享受朝廷賦與的種種權利。
這些在境外沒有大明公民身份的,地位就比較尷尬了,畢自嚴也不知道如何向他們征收賦稅。
朱由檢在仔細思索之后,說道:
“大明公民可以同時擁有藩屬公民身份,如果沒有藩屬公民身份,他們就是僑居在外的大明公民。”
“華僑委員會的設立,就是保障這些人的權益,同時讓他們選舉出代表參加國會。”
“這些人的后裔同樣是華僑,十六歲以前不需要納稅服役,身份是僑居在外的大明居民。”
“只要這些人的父親或祖父、曾祖曾經擁有有大明公民身份,他們就能通過考試或服役成為大明公民。”
“如果連續三代都沒能成為大明公民,華僑身份就取消,轉變成為華裔。”
“華裔想成為大明公民,按夷人歸化辦理。”
三代都不能出一個大明公民,說明這樣的華僑家族已經被胡化,大明的華僑委員會也不會再保障他們的權利。
這是朱由檢為了避免漢人胡化采取的措施,并且授予華僑委員會教化華僑的權力。
但是華僑不全是心向大明的,禮部尚書成基命道:
“若是華僑在國外效忠夷人君主、加入外國國籍呢?”
“那樣是否還承認他們的身份,是否允許同時擁有大明和外國國籍?”
這又是件麻煩事,朱由檢愿意承認大明和藩屬的雙重國籍,因為他之前已經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