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們在聽到皇帝不是均田,而是在官田上優先給貧民耕種后,頓時松了口氣。
戶部尚書畢自嚴道:
“若是這樣,臣以為可以寫入禮法。”
“應該把空余的官田,優先給租給貧民。”
“祭田、學田等公田,也應該有些租給貧民。”
工部尚書商周祚也說道:
“除了公田之外,臣以為還可以鼓勵貧民開墾荒地。”
“這樣同樣可以實現耕者有其田。”
眾人七嘴八舌,把這個政策定下來,免得皇帝在私田千畝、官田百畝的限制后,進一步推動限田。
一些人想到皇帝之前討論小康的鋪墊,更覺得這就是今日經筵皇帝的目的。
朱由檢確實是這個想法,想把之前的措施固定下來。他知道大明士紳對田地的看重,也知道不能把他們逼得太狠。所以沒有進一步提出限田措施,而是道:
“眾卿所說,皆有可取之處,可以作為耕者有其田的解釋。”
“司農寺主管大明農業,以后要專門負責這一點。”
“各地行司農寺,要和地方官府一起,對官田和公田的用途做好劃分,優先租給貧民。”
“并且把能開墾的荒地劃分出來,分配給貧民開墾。”
給司農寺加了職責,加強對官田和公田的管理。
翟鳳翀急忙答應,免得皇帝不滿意,想要實行均田。
同時他還問道:
“公田數量有限,應該給他們分配多少呢?”
“若是分三十畝,貧民就成了恒產者。這樣雖然最好,土地卻又不夠。”
朱由檢想了一下,說道:
“境內就定在五畝吧,只有境外五十畝的十分之一。”
“五畝平均畝產兩石,都能收十石糧食,繳了十一稅還有九石,勉強能養活兩口人。”
“貧民家庭人口大多不多,五畝就足夠了。”
“如果想種更多土地,就讓他們去境外。”
這個數字,讓群臣長舒口氣,認識到皇帝真沒有均田的想法,只是想讓耕種的農民有基本的土地。
他們紛紛表態,支持耕者有其田。
至于織者有其杼,他們擔心皇帝再搞出什么幺蛾子,齊聲附和錢謙益的解釋,認為就是租售。
朱由檢聽得有些好笑,卻還是補充了一點:
“為了讓民間有更多的織機,朕決定放開織機生產的限制,并且把文思院制作的家庭織機,放開所有專利。”
“所有人都能仿制,并且對外出售。木匠還要接受針對這款織機的培訓,擁有維修能力。”
這顯然會增加民間織機的數量,對擁有織機的商人士紳帶來影響。但是群臣現在也無心爭論這一點了,對這種小事情急忙答應。
然后朱由檢又加了一條,為了保障居者有其屋,所有沒有房屋的大明公民,都可以在城外申請三分宅地。海外則提高到一畝,在上面建造宅院。
各地也要專門劃出土地,建造公租房、廉租房,供沒有房屋的人安居。
最終,寫在禮法上的條文是:
大明公民擁有在大明土地上生存和居住的權利,每個擁有公民成員的家庭,皆可在失去土地、工作等生活來源時可申請租種五畝以上公田、或開墾十畝以上荒地,在失去房屋時于城外申請三分宅地。
當地官府若無法提供,應幫助公民家庭遷徙到有空余土地的地域。被遷移到大明本土境外的,應分配至少五十畝土地和一畝宅地。
這條禮法,成為耕者有其田的法律依據,也成為了朝廷組織移民的依據。(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