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群臣討論來討論去,最終發現只有一個解決辦法,那就是皇帝曾經提到的皇室特殊論:
只有把皇室定為特殊的,才能不讓宗室、勛貴和文官模仿,避免繼承制度混亂。
但是文官又不想完全承認這一點,以免將來無法用禮法約束皇帝。大學士韓爌說道:
“自從成祖之后,本朝雖是一直按照嫡長房繼承制,卻也有特殊情況存在。”
“英宗北狩之時,按禮法當由太子繼位,但是當時京城遇危、國賴長君,故而立郕王繼位。”
“臣以為可在繼承禮法中增加國賴長君條款,規定必須由年長的繼承人繼位。”
“至于宗室、勛貴和官員,有陛下保障其能按禮法繼承,所以不適用國賴長君條款。”
這個解釋,部分承認了皇室特殊論,但又沒有完全承認。
而且有“國賴長君”這句古語做憑借,還有現成的例子做支撐。大部分臣子思索后,贊同在《大明繼承禮法》中,為皇室增加國賴長君條款。
朱由檢同樣希望立年長的繼承人,以免幼年皇帝被人操縱,所以他點頭道:
“既然如此,那就確定除了按繼承順序冊封的太孫外,其余孫輩、曾孫輩、玄孫輩,只有在十五加冠以后,方能排入繼承順位。”
“如果嫡次孫或庶孫被冊封為太孫繼位,他的后人自動成為嫡支,重排繼承順位。”
隱含的意思就是,即使嫡長孫一脈還有后人,也不再是嫡支,喪失嫡長房資格。
拿歷史上的事情做例子,就是郕王成為景泰帝后,他那一脈自動成為嫡長房,他的子孫繼承順序,要排在原本的太子朱見深前面。
朱由檢作為朱見深的后人不方便明說,卻不妨礙群臣理解這一點。
他們現在只能慶幸,景泰帝沒有留下后人,這個規定不會引發繼承爭議。
同時,為了防止權臣迎立幼帝,朱由檢還補充道:
“如果朝廷無皇子,沒留下嫡系后人。那么迎立外藩時,同樣要立長君。”
“只有十五加冠能完全親政的宗室,才能排入繼承順位。”
“按繼承順序先后,確定皇位繼承人。”
十五加冠就能完全親政,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權臣操縱朝政。
如果再出現世宗那樣的天才,甚至能把權力完全奪回來。
因為世宗以藩王入繼時年齡恰好是十五,所以這個規定,也不會引發繼承爭議。
君臣商議之下,最終定下了國賴長君條款,確定除了太子、太孫和皇子、皇弟之外的繼承人,必須十五加冠以后,才能排入繼承順位。
有關皇室繼承的嫡長房繼承制,就此完全確立。
按照這個制度,周皇后為朱由檢生下的嫡長子,毫無疑問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其他嬪妃生下的兩個庶子,是第二、第三順位繼承人。
朱由檢此時只有三個兒子,所以第四順位繼承人,就不是他的子嗣了。
而且因為他的同父兄弟朱由校已經駕崩,只能追溯同祖,也就是伯叔及其子孫。
福王朱常洵在他的叔叔中最年長,所以被列為第四順位繼承人。
福王世子朱由崧今年已經二十三歲,符合十五歲以上的規定,所以被列為第五順位繼承人。
這五人的名字和繼承順位,在《大明繼承禮法》制定后每年都要公告天下,并且在發生變動時發布公告修改,讓世人知道萬一朱由檢突然駕崩,誰有資格繼承他留下的皇位。
(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