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隊里每個參與這次行動的人都減去一年磨勘期,優秀人員還有個人功。
例如張永安就因為那篇報告,被徐光啟下令記了一年功。
他對說出那番話的錢武也很是感激,對這個因為受到自己鼓勵、留下來沒逃跑的伍長很是看好。認為這個人能克服害怕、欲望等情緒,將來可能成材。
所以他把錢武寫進了有功人員名單,認為以錢武的表現應該受到表彰。同時推薦錢武進入巡捕營教導隊,讓他有更好的條件學習,方便以后考軍校。
顧炎武在文書上看到的,就是這些密密麻麻的名單和文字。從沒有接觸過這類工作的他,對此咋舌不已。
他本來以為一個百人隊的文書工作沒有什么難的,此時才認識到自己小覷了這件事。
如果不認真去做的話,他連文書的本職都做不好,更別說擔任見習指導員、做好士兵的思想工作了。
再看到這次出兵消耗的糧食、油料等物資,他更是感覺到軍隊的耗費之大——
一場一彈未發的戰斗,都要消耗這么多。士兵立下功勞,也需要朝廷賞賜。
如果戰斗激烈些,估計耗費會更巨。難怪朝廷要加征遼餉,當今皇帝要征收有產稅。
不過看著張永安對麾下士卒大多是記功而沒懲罰,甚至連逃亡的士兵如何處罰都沒提出意見,顧炎武提出疑問道:
“《紀效新書》說:凡行列不齊,行走錯亂,擅離隊伍……俱治軍法。”
“為何張中尉對這些人,沒有提出懲罰?”
張永安有些為難道:
“這些人逃亡事出有因,巡捕營也沒定下如何處置。”
“本官打算等上面定下了,對他們一并懲罰。”
顧炎武對此搖頭道:
“不然!”
“賞功的同時必須罰過,才能讓士卒知道什么是對、什么是錯。”
“不能讓他們覺得逃亡也無所謂,大不了就是沒功勞。”
說著,他還抨擊徐光啟,認為這個人太軟弱:
“要我說,徐學士就是太文氣、治軍還不夠狠。”
“若是有士卒開始逃亡時,就殺幾個逃亡士卒祭旗。”
“這次逃亡的士卒,也不至于這么多。”
張永安聞言反駁道:
“軍法要由軍法官執行,這是陛下定的。”
“難道要像舊軍那樣,對士兵隨便砍頭、體罰?”
“新兵訓練的時候就發生了一件事,有個軍官把練不好隊列的士兵吊起來,結果曬死了幾個人,險些引發大亂。”
“陛下知道后很是生氣,規定由軍法官執行軍法,普通軍官只能對士兵關禁閉。”
“后來還是徐學士請求,才給了軍官鞭刑權力,并且限定為十鞭。”
“這是陛下的仁德,難道你不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