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十八年(1661)正月初七,順治皇帝死于養心殿。】
【正月初九,玄燁在祖母孝莊太皇太后的親自主持下,宣讀遺詔,繼承皇位,年號康熙。】
【四位輔政大臣也臨危受命,在順治帝靈前發誓:不與諸王私下往來,不結黨羽,不受賄賂,盡力輔佐幼主忠君報國。】
……
大漢·昭帝時期
劉弗陵看著四位“輔政大臣”不動聲色。
四人輔政大臣身份的確立,也就標志著清朝一種新的體制的形成。
這種體制要求四位大臣遇到國家事務時,要先協商共議,然后再一同奏明太皇太后和皇帝。
待太皇太后和皇帝同意、認可之后,四位大臣才能按照太皇太后和皇帝的口諭或者擬旨來頒布執行。
這種新的制度確實可以避免多爾袞那種把持大權的現象,能將權力掌握在皇太后或者皇帝手中。
但是,輔佐體制的缺陷和弊端也很清晰。
成為輔佐大臣的人都位高權重,他們可以直接進入皇宮大內,甚至能代替小皇帝批閱奏折。
一旦四個人權力均衡的局面不能維持,一方占優,那么,很容易造成皇帝權力架空,輔政達成獨斷專行的情況。
劉弗陵點手指,輕笑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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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每個權臣都是大將軍與諸葛丞相。
更多的是曹丞相與司馬老賊。
“四個人,恐怕都難以善終啊。”
……
【這四個人并不能和衷共濟,共謀國是。】
【最先是索尼與蘇克薩哈意見不合,其后,鰲拜與蘇克薩哈也鬧了糾紛。】
【當年多爾袞占了北京、吞了北直隸(河北省)之時,曾準許旗人圈漢人的房子與田地作為己有,而命令受害的漢人自己另找房子與田地作為補償。】
【多爾袞所領的正白旗,由于是“天之驕子”,就占了薊州與遵化府、遷安府各縣,土地較肥。】
【鑲黃旗雖則地位在正白旗之上,卻被多爾袞限定在雄縣、大城、新安、河間、任丘、肅寧、容城等縣,土地較差。】
【鰲拜要翻舊案,叫正白旗與鑲黃旗互換土地。蘇克薩哈反對,說兩旗的人均已住久了,搬動起來不方便。】
【鰲拜不管蘇克薩哈反對不反對,命令大學士兼戶部管部大臣蘇納海,會同直隸總督朱昌祚、巡撫王登聯,去主持換地的事。】
【三個人試了一下,覺得行不通,要求把換地的事停辦。】
【康熙五年(1666)十二月,鰲拜用康熙的名義,下一道圣旨,說蘇納海等三人“藐視上命”,一齊處斬。】
【康熙六年(1667)六月,索尼病故,鰲拜和蘇克薩哈之間的爭斗白熱化】
【康熙七年七月,康熙親政,蘇克薩哈自知斗不過鰲拜,上疏請求引退,疏中有這么兩句話:
“乞守先帝陵寢,庶得保全余生。”】
【康熙這時才十五歲,看不懂這兩句話,要問蘇克薩哈:何以必須守先帝陵寢,才能保全余生?】
【鰲拜抓住機會,說蘇克薩哈“怨望對皇上,不愿意把政權還給皇上。】
【又列舉了蘇克薩哈二十四項大罪,應該和他的大兒子查克旦,一齊凌遲處死。他的其他兒子與若干孫子、兩個侄兒、兩個遠房本家,統統應該斬首。】
【康熙不肯,鰲拜卷了袖子走來,似乎要動手的樣子。】
【康熙害怕,就準了鰲拜的奏,僅僅把蘇克薩哈一人的刑罰由凌遲改為絞死。】
……
{這說的不清不楚的,我來填補一下!}
{四個“內大臣”是御前侍衛之長,非“上三旗”的成員不能充任,就清朝以旗為本位的政治結構而論,是相當重要的職位。}
{正黃、鑲黃二旗原為皇太極所領,正白旗則為多爾袞所領。}
{多爾袞死后,正白旗連同正黃、鑲黃兩旗,劃為皇室的永久直屬的“部曲”,成為所謂“上三旗”。}
{而四個輔政內大臣里,索尼是正黃旗,遏必隆與鰲拜是鑲黃旗,蘇克薩哈是正白旗。}
{而論資格是索尼第一,蘇克薩哈第二,遏必隆第三,鰲拜第四。}
{所以……鰲拜這家伙是想將鑲黃旗的權利奪回來?}
{鰲拜猖狂起來,還不是因為宗室人才出現斷層,那些開國的王爺死的都差不多了,又見康熙年幼就支愣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