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又發現:僅僅只是法律——僅僅只是‘違背規定就要受到懲罰’的威懾,仍舊無法完全杜絕極少數個體,做出危害群體的事。
于是,除了‘你要是敢這么干,你就要收到這樣的懲罰’這種硬性法律體系外,又產生了一個‘如果你這么干,大家都看不起你、鄙視你、孤立你’的軟性道德體系。
并且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二者逐漸組合成為了社會架構的根基。
小偷小摸,大家鄙視你;
偷的多了,大家孤立你,遠離你;
偷出大事兒了,官府就要逮捕你。
通過這種階梯型、從軟到硬,從社會道德層面,到法律制度層面的遞進式懲罰制度,最終成為了人類文明的社會構建基石。
但還是那句話。
人類文明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是非、對錯觀念,是一夜之間形成的。
——古早時期,男女之間看上彼此,那是上去就能一棍子敲暈,然后拖回山洞造娃的!
那會兒,可沒人覺得這不對。
慢慢的,人們一致認為:被敲悶棍有點疼,而且有被敲死的風險,能不能稍微改一下
如果看上對方了,能不能別敲悶棍了,過去張嘴說一聲,讓對方乖乖跟你回山洞,可好
等對方不樂意,你再把人家綁回去,也總好滾敲悶棍。
就這方式,放在哪朝哪代,不是奸淫婦女
但在古早時期,這就是當時的社會共識。
而人類從古早時期‘看上對方就敲悶棍’的原始求偶方式,一步步發展到三媒六娉、婚娶結親的文明社會求偶,是一點點發展、進步得來的。
同樣的道理。
官員貪污腐敗,在最開始,那就是大家都認同的。
——做官不就是為了發財
你別看現在,我罵當官兒的不要臉!
等我當了官,我能比他還不要臉!
慢慢的,大家才逐漸發現:這樣不行。
對群體、對社會的危害太大了,也太耽誤正事兒了。
于是,新的公約、共識開始出現——撈錢可以,但盡可能不要耽誤群體的正事兒。
只要能把事兒都辦好、能把地方治理好,那貪點兒、撈點兒,也是題中應有之理了。
——你不能指望人家白干活吧
人家‘學得文武藝’,憑啥給全天下的普通人打白工!
人家有那個本事做官,就該得到相應的利益!
而今漢室,便正處于這個階段。
——對于貪污、腐敗,這個時代的人們,還不像后世新時代的民眾那般,深惡痛絕。
因為在這個時代的人們看來,當官,似乎只有‘謀利’這一個目的。
準確的說,任何特殊的才能,似乎都應該換回相應價值的利益。
比如猛人勇士,在戰場上殺敵建功,就該得到封賞!
比如文人墨客,能提出對國家有利的建議、提出對國家有利的政策,那就該加官進爵。
更何況官職,本身也是封賞的一種方式。
這就使得貪污受賄,在這個時代,有著后世人難以想象的社會接受度。
向貪官污吏扔菜葉子的事兒,在如今漢室幾乎不可能發生。
如果某個官員,因為貪污受賄落馬,人們絕不會說‘活該’,而是會猜:難道是撈錢的時候,忘了把正事兒也辦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