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封建時代,難啊。更多的人是在欲望中淪陷,但凡有一些光華都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為什么開國的皇帝死了之后,貪腐就往往控制不住了
這是因為后續的很多皇帝之所以能夠高坐金鑾殿,是必須要有大臣來護衛其權威性和承認合法性的,而一旦沒有有分量的大臣的背書,皇帝連屁都算不上,就像是當下的劉協。
因此對于皇帝來說,他最看重的,并不是貪腐,而是皇位的安全。
歷史上大多數的皇帝都不輕易殺大臣,這是一種規矩,也是一個忌諱。皇帝一旦殺大臣,多數是大臣某個言論或行為涉及皇帝的權威和合法性,十有八九都是如此。
所以對于皇帝來說貪污問題只是國家問題,不是皇權問題,而對于家天下的皇帝來說,有位置才有家,才有天下只要皇帝自己的權力穩固,這個家就存在,那些貪污的部分贓款全當給管家辛苦幫忙自己看家護院的報酬,只要這個報酬拿的不過分,二八開、三七開,不耍瞞皇帝,那自然也是睜一只閉一只眼。
這也是為何像嚴嵩、和珅之流如此貪腐,皇帝卻依舊非常寵信他們的原因,因為皇帝也需要貪官這一個透明吸管,偷偷吸取民間的民脂民膏。
所以,在皇權為尊的封建王朝,必定決定了不可能完全依法治國,而只能是依權治國,而一旦以權力大小來制衡,那么腐敗必然誕生。
所以面對這樣一個幾近于無解的問題,斐潛其實也很頭疼。
斐潛頭疼,韋端一樣也頭疼。而且比斐潛還要更疼,因為斐潛看過了第一稿之后,便表示略有不足,然后只給了五天的修改時間,讓韋端回去修正一二
不足,不足在哪里啊韋端哀嚎不已,但是韋端也沒敢問,他也知道即便是問了,斐潛也未必會說。
左右為難之下,韋端只好放大招了
夏書有言「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韋端坐在參律院之中,看著其下一幫子人,緩緩的說道,貪以敗官為墨,當刑也。尚書呂刑之中,亦有「五過之疵」,惟官者,秉承上意,依仗權勢。惟反者,利用職權,報私恩怨。惟內者,內親用事,暗中牽制。惟貨者,貪贓受賄,敲詐勒索。惟來者,接受請托,徇私枉法。以上五惟者,皆同案所罪也
這是主基調,是大框架,是從夏商周就傳下來的,是政治正確,自然沒有任何人有意見,或是敢提出什么意見來。
韋端之所言的,是從華夏有了國家之后,也就是最早的夏王朝,便有了貪腐,只不過那個時候對于罪行的處理都很簡單,也只有一個,死刑。
其中昏指自己做了壞事而竊取他人的美名,賊指肆無忌憚地殺人,而墨指的就是官員違法亂紀。夏朝這一對官員違法亂紀的處罰規定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刑事法律中對貪污犯罪的最早規定。
商之后的西周制定了一部重要的法典呂刑,規定了司法官員的五種職務犯罪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其中的惟貨和惟來分別指敲詐勒索,行賄受賄和接受請托,貪贓枉法,也都是要進行審判和刑罰的。
今召各位賢才齊至,乃議「昏、墨」之責也,韋端環視一周,還望各位暢所欲言,群策群力
郭圖瞄了一眼逢紀,恰巧逢紀也看向了郭圖,兩個人眼神一碰,各自心領神會。
講大方向,韋端敢,或者說,誰都敢。就像是臺上講反腐倡廉,誰不會說唱高調么,那個嗓子不是扯得高高的
但是要論責的時候,要說具體細則的時候,自然就沒聲音了。
韋端不愿意也不敢講細則,因為不管是定高了,還是定低了,亦或是定得不高不低,都是麻煩,所以一開始的時候韋端便是拿了一個理論的框架去忽悠斐潛,但是就像是拿了一個大綱去忽悠編輯一樣,然后被編輯,呃,斐潛給打回來了。